在湖南律师教育学院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由湖南省律师协会和湖南大学合作举办的湖南律师教育学院今天举行成立大会。这是我省广大律师盼望已久的一件大事、喜事、好事。首先,我代表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关心、支持、帮助我省律师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尤其是湖南大学的领导、教师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借此机会,我想就律师教育学院成立的意义、律师教育学院的宗旨、理念和如何办好这所学院,讲几点肤浅的意见。

第一、组建湖南律师教育学院,是湖南省司法行政工作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律师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分析律师工作的宗旨、性质和作用,既是实现这些社会和谐总要求的保障措施,也是实现构建和谐社会总要求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创造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还是创新社会和谐的管理体制、培育社会和谐的文化基础都需要进一步加强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工作。

    不仅如此,《决定》还明确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要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从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相和谐,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宽广视角中,寻找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开阔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二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律师收费问题,加快律师收费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尽快形成有序、规范、合理的律师收费工作秩序,规范律师收费,保持律师事业健康发展,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有能力聘请律师提供服务,使更多的纠纷和矛盾通过律师的服务,引入法制轨道解决;三要发展和规范律师事务所。《决定》将律师事务所定性为社会组织,准确把握了律师事务所的本质属性,明确了律师事务所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中央全会决定这样集中地对律师工作提出要求,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反映了律师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紧密联系,也充分说明律师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可以大有作为。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握这一重要的历史机遇,就要把律师工作纳入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大的时代背景下去认识、去思考、去推动、去发展,坚定不移地推进律师工作的改革、发展和建设,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用这样的观点去考量律师工作,就不能不加快法律专业人才提高素质、提升律师队伍整体水平的进程。因为只有优秀的律师才能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完成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赋予律师工作的重大历史使命。由此可见,湖南省司法厅党组和湖南大学党委适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决定合作成立律师教育学院,实现我省律师教育培训工作的持续化、规范化、高水平,促进湖南律师业的科学发展,是非常必要的,是非常及时的,是意义非常深远的、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是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一个实际行动。

第二、湖南律师教育学院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以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为宗旨,全方位、深层次地对既任和即任律师进行在职培训,不断提高湖南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之成为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近几年来,我省律师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律师数量不断增长,律师素质也不断提高。绝大多数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都能够自觉地以宪法与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顾全大局,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法律援助活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湖南做出了积极贡献。也应该看到,在不断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少数律师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影响了律师队伍的声誉,给律师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一些律师事务所管理混乱,不仅影响了自身的发展,缺乏管理也常常成为诱发少数律师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客观因素。对于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的发展,省委、省政府领导、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部门的领导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关怀,多次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尽管这几年根据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司法部精心部署下,我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积极行动,全力以赴,先后开展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重大活动,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对律师的培训仍然没有克服“运动式”、“表面化”的弊端,远未收到应有的效果。我们期待律师教育学院本着“教书育人”的理念,通过举办各种专业培训班,开展国内、国际间的律师合作与学术交流,有效地提升我省律师继续教育的水平,努力培养一大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大大提高我省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三、办好湖南律师教育学院,必须花大力气,下苦功夫,做结合文章,从长远着眼,从最基础的工作抓起。比较而言,组建一所学院并不难,然而要办好一所学院,却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没有决心信心、没有脚踏实地孜孜以求的努力,是断然办不好的。目前,湖南律师学院还刚刚起步,要做的工作很多,如组建班子,制定制度,确定培训计划,招收学员,选择场地等等,都需要一一抓紧抓好抓落实,但我认为,最关键的还在于要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有没有有一定素养的师资队伍,将决定湖南律师学院的成败。湖南大学法学院在这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显然,律师教育学院的教学与大学学历教学有很大的不同,必须切合律师执业的特点,必须面向实际,必须紧跟全国乃至全世界法学界的最新研究动态。为此,建立律师教育培训师资人才库,将是十分必要的、紧迫的工作,从一开始就要予以足够的重视。进入人才库的师资,既包括大学著名的教授、学者,也包括资深的、有相当学识水平的执业律师,还包括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对进入人才库的师资,还要根据他们的授课质量和律师的反映,逐年淘汰更新。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将同湖南大学一起研究,在各级领导、公检法等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支持下,努力做好这件关系重大的基础性工作。

同志们,三年前的2004年,我曾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透露过一个重要信息,我省将加大对律师教育培训的投入,选择省内一所师资力量雄厚的大学,共同筹建湖南律师教育培训的永久性基地——湖南律师教育学院,预计用三至五年的时间把这件大事办成。现在这个消息变成了现实,大事变成了实事,可喜可贺。虽然建立专门的律师学院工作,我省起步晚了一些,但我们有信心急起直追,有理由期待湖南律师教育学院励精图治,奋发进取,争取在一个不太长的时期里赶上全国其它先走一步的省市,努力办成为全国比较有名有影响的培训基地。

最后,祝湖南律师教育学院事业有成,发展又好又快!

谢谢大家!
编 辑: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 王亲生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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