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永律师事务所原系永州市司法局直属的国资律师事务所,于一九九六年元月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建所初期的前四年时间事务所没有什么公共积累,甚至出现过入不敷出。白二00一年三月经省司法厅批准改制为合作所以来,在省、市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及律师协会的关怀和指导下,湘永律师事务所坚持诚信合作建所、树诚信律师所品牌的建所思想,大胆改革创新,创建了积分股份制合作管理新模式,并不断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取得了队伍建设、内部管理、业务收入及社会效益等多方面可喜的成效。自二000年以来,连年被评为永州市先进律师事务所,二00三年十二月被省司法厅评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二00四年应零陵电大要求成为该校开放教育法学教学实践基地,二00五年又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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