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太阳律师所成立于二000年八月是我市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注册律师25人、实习律师2人、行政辅助人员2人。由于我们的高标准、严要求,我所律师将自觉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落实到平时的工作中,自我所成立以来,我所及全体律师未受到任何行为处罚和行业惩戒。经过几年的努力,我所的形象得到社会认可,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纷纷有律师要求加入我所执业。短短四年,我所自创立的三名律师,发展到注册律师25人,成为我市注册律师最多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我所逐渐形成规模后,律师素质也进一步提高。我所律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律师达76%以上,其中硕士研究生1人,在读研究生4人,在我们的倡导和制度激励下,我所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律师每年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不少于5篇。我们积极拓展律师业务,法律服务遍及各领域,为数十家有影响的企业、行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成功地办理过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疑难案件,我所业务量每年递增lO%以上,并涌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我们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同时获得很好的社会效益。
我所办公场所原在锦溪桥头处,办公用房150余平方米,二00三年搬迁至迎丰中路证券大楼五楼,办公用房面积200余平方米,专职律师人均面积10平方米以上,我们有专门的会议室,档案室和图书资料室,专业图书500余册。我所有两部办公电话,一部传真机电 话,一台电脑,一台复印机,两辆小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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