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言顺律师事务所,是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的一家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有专、兼职律师共二十一名,现为中央电视台网络频道加盟律师事务所、长沙大学法学专业实习基地。本所以“诚信 公正 勤勉 高效”为宗旨,以创建品牌所为目标,在思想教育、规范化建设、办公条件、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曾被评为二〇〇三年度被律师事务所综合考核先进单位,从二〇〇四年起至二〇〇七年连续四年被评为长沙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一、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
党的领导是事务所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提高全所律师的政治思想素质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关键,因此,本所成立不久即在市局党委、市律师协会的帮助和指导下,在长沙市率先建立了党支部,建立建全了党组织活动和工作制度。党支部定期开展组织活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学习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厅、市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狠抓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养了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执业律师,其中张华律师曾经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优秀仲裁员”,严松林、黄亮近几年先后被评为“优秀律师”。
在理论学习的同时,我所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2007年初,我所组织全体律师到浏阳沙市镇桃花村慰问当地的五保户、特困户,给每户家庭送去了米、油等生活物资以及200元红包,还为桃花村民们送去了三百套法律书籍,此举得到了桃花村党支部、村委会称赞和当地村民的热烈欢迎。《长沙律师动态》、《长沙晚报》也对此事予以报道。
2007年年中。全所律师在党支部的组织下,到岳阳市汨罗县的屈子祠凭吊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更借此次机会在全所加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激励律师树立像屈原一样爱国忧民的思想,把法律服务的这一本职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结合起来,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结合起来,为国家、为社会、为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公民作出应有的努力。
二、积极参与专项维稳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我所积极响应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活动精神,积极开展了各项专题活动:
1、我所主动与金地社区、宏轩花苑小区、桔子洲社区、荷晏社区4家签订免费的法律顾问合同,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多次对社区管理活动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提供法律意见,依法协助社区居委会协调处理社区范围内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共计接受社区居民咨询95人/次,协助解决纠纷10次。
2、与韭菜园司法所结成维稳对子,对司法所的工作予以积极协助,参与矛盾的调处化解。遇到重大突发性事情涉及重大疑难纠纷,我所派专业律师参与调解。
3、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7年我所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5件。
2005年10月12日农民工袁二喜在观沙岭切割钢筋时不慎压碎了右指,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为九级伤残,袁二喜多次找施工方和包式头要求赔偿均被无礼拒绝。我所辜志武律师得知此事后,当即表示免费为袁二喜代理,通过法律途径使其获得帮助。辜律师多次与两被告协商、沟通,去现场调查取证,写起诉状和代理词,并为他交纳了诉讼费和鉴定费,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27227.49元,并全部执行到位。袁二喜对辜律师无私的帮助十分感动,多次想表示谢意,均被辜律师婉言谢绝,最后只有通过给省司法厅写感谢信的方式表达心中的谢意。辜律师虽然不是所里面业务最好的,但他在提高自己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同时,以自己的良好职业修养,为社会发展和稳定和谐贡献着自己的力量,辜律师的事迹感动了我所律师,传为一时佳话。
4、印制一批法律知识宣传资料、法律服务联系卡,在社区免费发放,让社区居民了解法律知识,并能在有需要的时候及时找到我们。
2007年年底,我所承办了一期《长沙晚报》《你说话吧》栏目活动,该期活动重点讨论了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参与活动的话友共有40多人,包括农民工、工会主席、企业老板、劳保局代表等各行各业的人业,活动持续三个多小时,各位话友畅所欲言,纷纷表达自己看法。我所律师也在活动中发表了自己对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的律师专业意见,普及了话友法律知识,得到了广大话友的赞同和支持。
5、我所律师代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民商案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了经济损失。
例如,我所张华律师在其代理的深圳航空公司与湖南高纯化学试剂厂、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黄花机场航空运输有限公司的空中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提出了在航空运输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划分的意见,被一、二审法院采纳,为当事人避免了上百万的损失;在中国冶金进出口湖南公司与海南华昌企业集团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一案中,代理冶金公司进行诉讼,为其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在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与湖南创智数码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纠纷一案中,代理国安公司进行仲裁,为其避免经济损失570万元。
6、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有效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其中,我所冯建雄律师在办理买苏旦·阿不都黑力力涉嫌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的上诉案件中,立足事实,据理力争,及时将被告人提供的同监狱犯罪嫌疑人未曾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反馈给省高院,经查证属实,成功将被代理人的刑罚由死刑变为死缓;在朱伏山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中,冯建雄律师根据其特殊情况提出的对被告人朱伏山从轻处罚的意见,也得到了人民法院的采纳。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本所规范化建设。
在WTO的大背景下,中国法律服务市场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律师管理规范化已成为律所发展的必由之路。面对和谐社会新时期,无论是百人大所还是新设立的三人小所,均面临一个共同的问题——即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我所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制度内容涉及到律师执业活动监督、投诉举报查处、利益分配、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执业风险、教育培训、服务质量跟踪监督、诚信执业、委托合同及律师执业文书管理、利益冲突回避、案件讨论及重大疑难案件报告制度等方面。
四、努力改善办公条件,为律师执业提供良好的环境。
为了更好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全体律师提供更为舒适的办公环境,我所于2007年投资200余万元,购置了位于长沙市CBD中央商务区核心地段的顺天国际财富中心的高档写字楼,作为新的公办场所。现办公场所面积达到330余平方米,拥有七间独立的办公室、一间会议室、一间档案室;每位律师人均拥有办公面积27.5平方米。现在新办公室装饰一新,办公环境大为改善。律师在这样的环境中办公感到舒心和自豪,当事人在这样的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也感到放心。购买高档写字楼既是我所实力的体现,也反映了我所做大、做强的决心。我所将以此为契机,大力发展我所规模,吸取并培养大量优秀的年青律师,以提高我所竞争实力。
这次评优工作受到我所各位律师的高度重视,所领导多次召开合伙人会议和全体律师会议,集思广益,为评优工作献计献策。同时,我所各位律师也将对照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定标准,积极建设,努力开拓,加强管理,大力发展,创造条件,争创佳绩,为将我所建设为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作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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