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律师事务所管理办公室: 全国律协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实习管理规则》)已颁发试行。它明确了今后律师协会将全面承担起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的相关工作,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现将《实习管理规则》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习管理规则》的学习宣传工作。加强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是强化律师行业自律管理的重要举措,它对进一步规范实习活动,提高实习质量,健全行业准入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州律协,省直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新的实习管理规则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实习管理规则》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组织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学习领会《实习管理规则》,指导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并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做好宣传工作,使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指导老师(律师)、实习人员全面了解掌握《实习管理规则》的各项规定,为实习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做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组织审核工作。已经取得国家司法资格需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的人员必须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附后),经律师事务所审查同意,报实习所在地地市级律师协会审核登记后,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方可参加实习。到省直所实习的,由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将有关材料报省直律师事务所管理办公室审核登记后直接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申请实习人员与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签定《实习协议》,由地市级律师协会或省直律师事务所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实习人员应当参加由省律协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结束后,省律师协会将对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由省律师协会发给《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三、做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及有关表格的印制申领工作。《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统一印制。《实习人员登记表》、《实习申请表》、《实习协议》、《实习鉴定书》、《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由省律协统一印制,各市、州律协及省直所管理办公室根据实习人员的数量统一到省律协领取。今后每年4-5月份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统一办理实习证的时间。以前已在省司法厅律管处办理《实习律师证》的继续有效,并按原规定进行实习管理。
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管理是律师协会承担的一项新的职能,各市、州律协在组织管理实习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或发现新问题要及时向省律协报告。
联系人:高 晶 波
电 话:4434965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07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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