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和 “省直优秀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共青团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湖南省直属机关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和“省直优秀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湘直团联〔20081号),现将评选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和“省直优秀青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资格

1、年龄18-40周岁(199111以前-196811

以后出生)在省直律师事务所工作的青年;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自觉奉献,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得到社会公认

二、评选办法

省直所每所可推荐1名候选人,经省直所党委研究,向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评选要求

1、省直各律师事务所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积极参与。

2、推荐候选人,需报送以下材料:(1)候选人推荐表(一式

两份);(22寸红底免冠彩色证件照两张;(3)候选人500字事迹简介材料、2000字事迹详细材料各两份;(4)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

3、推荐材料请于518前报省直所党委办。联系人:谭夏胜;联系电话:4586074

 

附: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省直优秀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湖南省直属律师事务所党委

二○○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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