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律师法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业内人士认为,当事人的权益就是律师的权益,也就是普通老百姓的权益。新律师法作出的修订最终受益的是普通老百姓。当天上午,我市15个律师事务所的40多名律师走上街头宣传新律师法,向市民赠送法律图书,并现场解答了市民咨询。
6月1日上午,在雨湖路口的咨询现场上,我市律师协会会长、市司法局党组书记何业伟为市民们解读了新律师法的3个主要作用。他说:新律师法首先保护了律师执业的权益,如代理权、辩护权、会见权和阅卷调查权,使律师能更好地保护当事人权益;其次,新律师法规范了律师行业的行为,要求律师在从业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第三,新律师法还明确了律师应负的社会责任,要求律师担负起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法律效力、保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使命。
据悉,湘潭市律师协会成立于1996年10月,湘潭市现有21家律师事务所、5家公司律师事务部、执业律师212人,每年办理各项法律事务2万多件,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法律咨询近7千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千多件。新律师法正式实施后,个人可以依据新法,建立律师事务所,这样便可以凭借其贴近群众、成本较低的优势打进法律服务市场,老百姓打官司就像进“超市”一样,使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惠及普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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