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现将《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分别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

   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

 

    为确保死刑案件的办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和律师辩护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现就人民法院审理死刑案件,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的具体问题规定如下:

    人民法院对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充分保障其辩护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并充分保障辩护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加强对死刑案件辩护工作的指导,积极争取政府财政部门落实并逐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律师办理死刑案件应当恪尽职守,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拒绝指定的律师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被告人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再次拒绝指定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准许并记录在案。

法律援助机构在收到指定辩护通知书三日以内指派具有刑事案件出庭辩护经验的律师担任死刑案件的辩护人。   

被指定担任死刑案件辩护人的律师不得将案件转由律师助理办理有正当理由不能接受指派的经法律援助机构同意由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其他律师办理。

    人民法院受理死刑案件后应当及时通知辩护律师查阅案卷并积极创造条件为律师查阅复制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提供方便。   

    人民法院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复制涉及被告人主要犯罪事实并直接影响定罪量刑的证据材料的复制费用,应当免收或者按照复制材料所必须的工本费减收。

    律师接受委托或者被指定担任死刑案件的辩护人后,应当及时到人民法院阅卷对于查阅的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证人身份等情况的,应当保守秘密。

    律师应当在开庭前会见在押的被告人征询是否同意为其辩护,并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和意见。

    律师书面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鉴定或者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予以书面答复并附卷。  

    第二审开庭前人民检察院提交新证据进行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律师查阅

    律师出庭辩护应当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围绕案件事实适用法律量刑诉讼程序等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切实保证辩护质量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接到人民法院开庭通知后应当保证准时出庭人民

法院应当按时开庭。法庭因故不能按期开庭,或者律师确有正当  理由不能按期出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不影响案件审理期限的情  况下另行安排开庭时间并于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律师和人  民检察院。

    十一、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审判场所的安全保卫,保障律师及其  他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确保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

    十二、法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进行审判活动,尊重律  师的诉讼权利,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保障律师发言的完整  对于律师发言过于冗长明显重复或者与案件无关或者在公  开开庭审理中发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进行人身攻击  的,法官应当提醒或者制止。

    十三法庭审理中人民法院应当如实详细地记录律师意见  法庭审理结束后,律师应当在闭庭三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  辩护意见。

    十四、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附带民事  诉讼案件在对赔偿事项进行调解时律师应当在其职责权限范围  根据案件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依法提出有利于案件处理  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意见促进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解决    十五、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的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姓名及其所在的执业机构。对于律师的辩  护意见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在讨论案件时应当认真进行研究  在裁判文书中写明采纳与否的理由。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裁判文书送达律师。

    十六、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律师提出会见法官请求的,合议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在工作时间和办公场所安排会见听取意见会见活动由书记员制作笔录律师签名后附卷

       十七死刑案件复核期间被告人的律师提出当面反映意见求或者提交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工作时间习办公场所接待,并制作笔录附卷。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当卷。   

       十八、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加强对律师的业务指和培训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律师办理死刑件的质量,并建立对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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