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全国律协问卷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

为了配合修订后《律师法》的实施,加强市级律协建设,全国律协组织开展了市级律协建设情况调研活动,印发有关调查问卷。现请各市州律协认真详实填写调查问卷,并加盖公章,于718日前传真至省律协秘书处,(传真电话:0731-2568793)。

 

湖南省律协秘书处

2008716

 

关于开展市级律师协会建设情况调研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

为了配合修订后的律师法实施,加强地方律师协会特别是市级律师协会建设,我们需要研究如何在整合各地资源的前提下使律师协会的机构和职能设置更合理,更适合行业发展需要,更有利于律师协会自律职能的发挥,更好的服务律师。为此,全国律协根据律师法对律师管理权限所作的调整,对市级律师协会的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开展一次调研活动,目的是在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研究相应的对策。

这次调研的内容是:1、各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建设情况;2、直辖市律师协会的管理是以何种形式向基层延伸的。调研的方式:1、问卷调查;2、召开座谈会。

调查问卷随本通知下发(见附件),请各地律协务必认真填写调查问卷。省、自治区律师协会负责填写调查问卷(一);各市级律师协会答复调查问卷(二);直辖市律师协会答复调查问卷(一)的6-12及调查问卷(三)。问卷调查于7月中旬结束,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于715日之前将问卷答复集中反馈全国律协调研部(不要由市级律师协会直接报全国律协)。

问卷调查之后,全国律协还将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律协意见。请各地律协做好相应准备,包括指派参会人员、准备发言材料等。座谈会的安排将另行通知。

 

全国律协调研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405423064054237(兼传真)

联 系 人:胡笑梅、郑春乃

E-mail: acla6@sina.com

 

附件二:调查问卷(二)

 

 

二○○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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