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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律协民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举办 关于律师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执业权利保障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5-12-26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269

湖南省律协民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举办关于律师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执业权利保障座谈会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保障律师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合法的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推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2015年12月19日上午,由湖南省律师协会主办、民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承办的“关于律师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执业权利保障座谈会”在长沙通程麓山宾馆成功举行。湖南省律协副会长、民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凤祥主持会议,湖南省律协会长李德文到会指导。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屈国华、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局长欧阳志军、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芳乐、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丁念红、天心区法院院长马贤兴应邀出席。湖南省律协监事吴用平列席本次会议。省律协民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各副主任、委员,以及来自全省各市州的律师共一百余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会上,李德文会长先致欢迎词,并介绍了座谈会的召开背景及主题。随后与会各嘉宾从各自领域的实务问题切入,就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相关事项分别进行发言,发言内容涉及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律师与法官在民事诉讼中相互配合与制约,财产保全与执行,不动产查询冻结与律师调查取证,财产保全担保与反担保,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方面,各嘉宾结合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深入探讨了保障律师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执业权利的现实问题及解决途径。 

会议还听取了律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民商委陈宏义副主任、杨波副主任作为律师代表发言,指出律师目前在民事诉讼中仍存在“立案难”、“保全难”、“执行难”等诸多困难,与会律师也提出了自身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邀嘉宾就现场提问一一解答,现场气氛热烈、融洽,与会各方对本次座谈交流的成效表示满意,并一致认为:法官与律师都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应加强沟通、合作和交流,建构职业共同体,为促进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平正义共同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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