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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搭建平台,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全省市州司法局长会议以后,衡阳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认真抓落实,积极向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的汇报、沟通,迅速开展“牵手十大工程、服务百家重点企业”活动、成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中心。

217,衡阳市纪委、监察局、司法局联合下发了《衡阳市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就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和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等作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以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同志为组长、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王东安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曾海燕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了35人组成的律师服务团队。

34,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衡阳市法律服务牵手十大重点工程、服务百家重点企业专项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就活动指导思想、服务主体、服务内容、组织领导和工作步骤作出了具体部署。成立了以副市长邹文辉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晏华衡、陈添喜,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为副组长,市经委副主任万克俭、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王东安、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万潜平、市司法局副局长曾海燕、市重点办主任奉小明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衡阳机场、湘桂铁路衡阳段、衡岳高速公路、松木工业园等作为十大市重点工程,将天友化工有限公司、衡阳重机有限公司等100家企业作为市重点企业,并确定27家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项法律服务机构,与企业牵手,提供对口法律服务。

 

衡阳市法律服务牵手十大重点工程、开展百家

重点企业专项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市司法局将组织全市开展法律服务牵手十大重点工程服务百家重点企业专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运用法律服务手段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围绕政府依法行政和决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益问围绕和谐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免费无偿为全市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促进衡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服务主体和内容

  ()服务主体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积极投身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成专门工作小组牵手十大重点工程服务百家重点企业为应对金融风险提供法律帮助、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服务内容

    1应邀参与工程企业产品开发项目可行性论证提出法律意见。

    2应邀参与工程招投标招商引资和企业开发新项目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3为工程建设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工农劳资产品销售建筑、产品质量、损伤害赔偿等纠纷处理提供法律服务。

    4、应邀为工程项目和企业骨干人员法律知识提供服务。

    5为工程项目和企业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等前期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组织领导。成立市专项法律服务领导小组,副市长邹文辉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晏华衡陈添喜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任副组长市经委副主任万克俭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王东安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万潜平市司法局副局长曾海燕市重点办主任奉小明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市司法局,由曾海燕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分工。市重点办负责十大重点工程的确定和牵手联系市经委负责百家重点企业的确定和进驻联系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有关法律政策支持,市司法局负责挑选牵手重点工程和服务重点企业的优秀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

    四、工作步骤

    ()宣传发动。2009223,召开全市专项法律服务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明确目标任务。

    ()调查摸底3月中旬市司法局抽选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组成法律服务专门工作小组,市重点办和市经委等部门分别负责编制十大重点工程和百家重点企业的基本情况目录,向市专项法律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开展法律服务。3月至11月底,选定的法律服务人员牵手十大重点工程、服务百家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支持。

    ()考核总结。12月,对专项法律服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请十大重点工程和百家重点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统一认识。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组织法律务人员与重点工程重点企业结对牵手确保工作到位服务到家。

    ()做好宣传报道和情况综合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及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发现挖掘典型推介经验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大力传报“法律服务牵手十大重点工程服务百家重点企业活动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加强督查考评。市专项法律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指及时总结情况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活动结束时在各市区自评的基础上按照本方案的目标任务量化考评结果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衡阳市十大重点工程百家重点企业及法律服务机构名单

 

衡阳市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专项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基本目标:全市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专项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主要任务: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消除投资环境障碍,降低投资者的诉讼成本,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影响;拓展律师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中的影响,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组织领导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和组织领导设立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中心,成立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中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同志任组长、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王东安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曾海燕同志任副组长,市监察局行政效能室主任周立友、市司法局监察室负责人张柏君、公律科负责人文剑锋、市律协秘书长李建国等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律协秘书处,市司法局公律科、监察室和律协秘书处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监督专项工作的落实和情况总结。

    2人员组成各市直律师事务所除所主任参加外还应推选一名执业5年以上且职业操守好和专业技能高的律师参与,各县市区司法局应从辖区律师事务所中分别推选一名所主任和一名执3年以上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较高专业技能的律师参加,人员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名单附后)

  三、工作职责

为投资者代办法律手续,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代理诉讼、仲裁及其他法律服务;对投资者投诉的涉及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与司法机关、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部门提供情况和建议。

  四、工作步骤

第一步,228前,各县()区司法局、律协联络组和各市直律师事务所制定参与服务中心服务的具体实施细则,报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步,3lo日前,广泛宣传发动,做好服务中心人员组成的筛选,人员组成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三步,330前,建立服务中心,公布服务中心律师的联系方式,通过网络、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建立相关配套措施,开展日常服务工作。

  五、具体要求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中心专项工作,将作为2009年我市司法行系统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运作模式,认真组织落实,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服务中心成立后,将按照科学合理的运作模式,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活动有关统计数据和典型案例应于每月3日前报省司法  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衡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专项工作参加律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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