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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律师行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党委(党组)、省律师协会党委:
根据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学组发[2009]27号)、《关于新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学组发[2009]41号)和司法部党组《关于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司党[2009]7号)以及《湖南省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湘学组发[2009]59号)、《湖南省关于新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湘学组办发[2009]15号)的要求,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制定《湖南省律师行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原《湖南省律师行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湘司党[2009]42号)予以废止。
附:《湖南省律师行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
湖南省司法厅党组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湖南省律师行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
根据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学组发[2009]27号)、《关于新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学组发[2009]41号)和司法部党组《关于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司党[2009]7号)以及《湖南省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湘学组发[2009]59号)、《湖南省关于新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律师行业实际,现就全省律师行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在律师行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律师行业是新时期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领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我省律师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律师队伍和律师机构不断发展壮大大, 律师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律师管理体制日臻完善,律师在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公众诉求、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我省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但总体而言,我省律师行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服务社会的功能不够健全,自律意识不够强,诚信度有待提高,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障碍,作用发挥与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党组织的覆盖面偏低。全省496家律师事务所目前有15%左右的所没有一名党员,超过一半的所党员人数不足3人,已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不到30%。一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党员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不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不强;一些党员长期处于流动状态,管理比较松弛,作用难以发挥。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势必影响党对律师工作的政治领导,影响律师工作的健康发展,影响律师工作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作用的发挥。
在律师行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科学发展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扩大党的组织覆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完成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任务,推动我省“弯道超车”,加快实现科学跨越、富民强省;对于增强律师工作的活力,促进律师工作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律师积极作用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组织开展好全省律师行业学习实践活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准确把握律师行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律师行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于学习活动始终,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富民强省新跨越”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指导原则,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具体目标,力求全省律师行业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有新提高,党建工作有新突破,自身建设有新加强,作用发挥有新成效。
(一)加强党的建设。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扩大党在律师事务所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对符合条件、能建党组织的,要抓紧建立党组织。创新党员教育管理理念和活动方式,激发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入党,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创新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探索律师组织党建工作管理模式,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等职能,探索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二)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律师组织治理结构,建立律师组织科学发展机制;建立完善议事、业务、财务、人事等内部制度,提高律师行业的自律性和诚信度;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过硬的律师队伍,努力提高律师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和发展举措,推动律师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发挥积极作用。优化律师工作发展环境,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围绕律师的宗旨、职责、功能,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发挥律师在我省政治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律师行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做到五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取得实效。针对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律师反映突出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收到实效。二是更加注重简便易行。从律师实际和特点出发,学习实践活动时间要灵活安排,学习内容要通俗易懂,学习方式要丰富多样, 工作要求上更加切合实际,鼓励和支持律师组织创新实践载体和活动方式。三是更加注重分类指导。区分律师组织不同类型和特点,加强具体指导,分别提出具体要求,找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着力点,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四是更加注重强化基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律师党的基层组织,着力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五是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律师事务所拓展业务领域、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统筹起来,使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成为促进律师事务所各项工作的有利契机,以推动各项工作的成果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紧密结合律师行业的实际和特点,明确活动具体主题,精心设计载体。以“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水平”和“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为实践载体,在全省律师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同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活动结合起来。同时,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每个党员作一次重点发言,写一篇心得体会,为律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献一策,做一件实事、好事,组织党员开展一次服务社会活动。努力把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广大律师党员队伍建设成为科学发展观的模范实践者,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认真做好律师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
全省律师行业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9月开始,到2010年2月结束。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4个月。活动按照3个阶段有序推进。各个阶段起止时间、具体步骤、工作推进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灵活安排。前1个月为活动准备阶段。集中活动基本结束后,安排1个月左右时间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学习实践活动正式开始前,各市州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各市州律师协会和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律师事务所中主任、多数合伙人不是党员的,各所党组织要加强对其进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要意义的宣传,参学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人要提前将本所开展活动的总体安排与主任、合伙人进行沟通,争取其理解和支持。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主要抓好学习讨论、深入调查走访两项工作。
学习讨论。要组织全体律师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认真学习中央、省委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方式上,可采取集中学习、专家辅导、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灵活组织。各所要设置学习专栏,有条件的所可以设置网页,供律师党员交流学习心得。每个律师党员都要撰写一篇以上学习心得。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党组织要开展对律师党员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的专题培训。专题培训不少于16个课时。注意总结推广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可根据实际,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专家学者作一次辅导报告,本单位党组织书记作一次动员讲话,先进典型介绍一次经验,组织一次参观活动。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律师思想工作实际 ,组织律师党员开展“转变思想观念,促进律师行业发展”大讨论活动,围绕“律师如何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律师行业党组织如何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广大律师党员如何成为科学发展观的模范实践者”三个方面的内容开展讨论,引导广大律师党员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在事关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问题上形成共识。
深入调查走访。各所党组织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本所律师、社会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要围绕党组织在律师组织中的职能定位及律师如何发挥作用等问题进行调研。调研走访要形成调查报告或调研材料。调研成果要上升为本单位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制度措施。要将调研走访与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同查找本单位和本单位党组织、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努力找准影响、制约本所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服务对象和本所律师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把调研走访与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工作水平、改善执业环境等结合起来,努力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吸引力。开展“我为律师事务所发展献一策”的献计献策活动,鼓励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律师党员为促进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调研成果连同献计献策意见建议,通过调研成果汇报会等方式与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和律师事务所决策层进行沟通和交流。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主要抓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材料)两项工作。
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召开由全体党员参加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深入查找律师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以及律师党员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律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民主管理、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思想、服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不足,特别是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分析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党员意识,明确整改方向。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注意征求党员、律师意见,开展深入谈心活动。会后要及时总结,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本所党员、群众公布,并向上一级党组织和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可邀请非中共党员的主任、合伙人列席,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同时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及律师事务所非党员律师列席,扩大群众参与。
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运用学习调研、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果,充分反映自身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系统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存在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明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人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其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认真梳理和分析服务对象、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建议,形成简要的分析检查材料,进一步明确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规划。分析报告(材料)形成后要充分讨论,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认真研究修改完善。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主要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两项工作。
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其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按照查找出来问题的轻重缓急,提出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具体责任。整改落实措施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在党的建设方面,对具备条件但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限期建立,对符合发展条件的党员发展对象应正常发展,对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在自身建设方面,要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民主运行机制,强化自律与诚信建设,完善内部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律师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水平。在作用发挥方面,要着力提高律师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有关促进律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意见建议,要主动与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和决策层沟通。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落实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向本所全体律师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解决突出问题。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解决一些通过努力在活动期间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解决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多办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解决突出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进行。对于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负责抓好整改落实;对于涉及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组织要形成书面意见,及时反馈给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引导和推动突出问题的解决;对一些涉及全局、自身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可以通过上级党组织邀请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学习实践活动集中活动基本结束后,用1个月的时间继续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抓紧整改;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上一级党组织要督促重新整改;对新出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人,尽快整改;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作出说明。在此基础上,及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上一级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群众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满意情况。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补课”。
四、切实加强对律师行业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律师行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在全省律师行业发展关键时期开展的一次集中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指导检查,落实领导责任。成立全省律师行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律师行业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党组织要成立律师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市州律师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统筹安排,向各律师事务所派出指导小组指导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各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既要亲自抓工作,又要带头作表率,做学习实践活动的优秀组织者,做科学发展的模范实践者。
(二)注重统筹兼顾,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律师行业发展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正确处理好学习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妥善处理工学矛盾, 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好活动时间,坚持“业余、小型、分散”的原则开展活动。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律师执业紧密结合起来,以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律师业务的开展,以工作的新成果衡量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各支部要创新活动载体,搭建实践平台,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律师事务所经营、管理、党建等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结合起来;与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结合起来;与发挥律师在维民权、保民生、护民利,促发展、促稳定中的积极作用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强上下联系,及时反馈学习实践活动情况。各市州每10天要将本地活动开展情况上报省律师行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活动情况可随时上报。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省律师行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湖南律师网站、《湖南律师》、活动简报等媒体,宣传报道我省律师行业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各市州要及时认真总结本地的好做法好经验,上报省律师行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省律师行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湖南律师网站、《湖南律师》、活动简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向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推荐,以扩大我省律师行业学习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指导全省律师行业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各市州律师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统筹安排,向各律师事务所派出指导小组指导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要建立联系点制度,各市州律师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每个领导成员要确定1-2个所作为联系点,通过抓好联系点指导面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改进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制订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考核方法和标准,提高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