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专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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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实践特色 狠抓关键环节



我所是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第二批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两新”党组织试点单位。现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和辅助人员合计26人,律师党员10人,入党积极分子1 人。我所党支部在湖南省长沙市委、天心区“两新”工委和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突出实践特色,狠抓关键环节,扎实深入地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务求学习实践活动在我所取得实效。我们的主要做法及特点是:

一、领导高度重视,理论学习扎实

根据我所人数少、规模小的实际情况,党支部与所行政联席会议提出:“律师既要讲法律,更要讲政治”,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不仅党员律师应当按照规定动作学,非党员律师同样也应当学好学透,要把党员受教育扩展到非党员律师全部受教育,真正达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我所发展。

(一)领导重视,统筹安排。一是迅速成立领导机构。今年“5·1”前后,我所王松竹书记和肖超元主任,分别应聘担任湖南省长沙市委和长沙市天心区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评议团成员,得以较早接触、参与学习实践活动,两人凭着对党的满腔热情及政治责任感,立即主动跟进,迅速在所内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王松竹书记担任组长,主任肖超元担任副组长,长沙市天心区委给我所委派了联点领导和党建指导员,负责统筹指导和督查落实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二是精心谋划方案。根据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两新”工委的总体部署和阶段工作安排,结合我所的实际,制定了《中共湖南长沙汗青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学习实践活动三个阶段每个环节的要求,对工作内容、时间进度和落实责任进行具体分解、细化安排,做到每个阶段有动员、实施方案、有小结,每个环节有具体计划、进度时间表。三是充分发动思想。我所党支部专门组织召开了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购置和发放了学习书籍资料,通过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细化责任,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学习,突出内涵。我所把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学习效果作为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工作和关键环节来抓。一是落实规定学习内容。认真组织我所律师党员集中选择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等重要文献和文件。做到了“四个一”,每天学习好一个题目,每天学习好一个内容,每天领会一个要点,保证一天的学习质量。二是创新学习方式。我所结合律师工作特点和实际,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根据合伙律师、普通律师、律师助理等不同类型,将党员律师和非党员律师分为三个党小组,采取小范围、多样化的活动方式,尽量减少自上而下的“大集中”,坚持以自学、小组讨论、电子邮件、网络交流等形式达到学习目的,实现学习效果。三是严格学习制度。支部为此专门对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作出具体规定,要求集中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考勤、有记录,个人学习有笔记、有心得、有效果。统一发放学习笔记本和材料稿纸,既方便律师学习,又便于交流与宣传,并规定所有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交。所领导小组采取抽查、展示、评比学习笔记和张贴学习心得等方式,对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联系实际,精心调研。我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学习实践活动要立足于我所律师党员的思想实际和本职工作,围绕党建促发展、发展铸品牌的统一认识,做到“四个联系”,即紧密联系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挑战的发展形势、紧密联系我国和我省社会政治经济活动的发展变化、紧密联系当前律师行业的发展要求、紧密联系我所业务的发展状况,深入调研。我所采取组织律师对当事人、顾问单位及社团组织走访调研、召开律师党员、普通律师、合伙人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对本所的服务态度、工作成效以及对影响制约本所发展的突出问题及整改建议,共收到意见和整改建议30多条,形成专题走访、座谈材料。通过走访及座谈,我所有的放矢,形成专题调研报告2篇。同时充分运用我所有两名人大代表、一名政协委员的优势,对辖区内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了大量参观调研、走访,并将相关重大民生问题分别作为建议、提案提交给了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大和区政协。其中,《关于敦促中信公司履行合同、兑现承诺的建议》,被区人大列为今年十大重点建议案之一,得到区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肖超元被推荐为优秀代表候选人。

二、深入分析查摆问题,坚持边学边改

我所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深入分析查摆出一些制约和阻碍我所进一步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及今后的工作中重点解决和努力改善。一是人才储备不足,思想观念有待更新;二是律师党建工作滞后,党员素质有待加强;三是内部管理欠缺,自身条件有待改善。针对这些问题,我所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补血”、“换脑”,逐步改进我所人才架构,更新治所理念。我所的原基本所情是:作为区属律师事务所,在争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的过程中,缺乏开拓型的高素质人才,各自为战,缺少团队且人数偏少,因而必须“补血”、“换脑”。(1)经过党支部协调,增加了合伙人,对内部机构进行了全盘改组,让民主党派人士、天心区人大代表肖超元律师挑起了大梁,并且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招聘培训了10多名实习律师,外调了一批年富力强的中年律师,形成了老、中、青律师的梯队结构,使得“补血”显见成效。(2)“补血”之后,由于新老观念的相互碰撞与冲突,一度产生了较多的矛盾。更新和统一办所理念,成为我所的当务之急。所党支部及时重新整理思路,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只有通过掌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要求,才能找到正确答案,才能真正实现“换脑”的共识:必须以人为本,老律师应帮助新律师,新律师应尊重老律师;律所应扶植全所律师成长,全所律师应帮律所长期发展;律师应避免唯利是图,要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讲团队、讲诉讼与非诉讼并重,方能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所党支部还通过在新老班子成员之间、在老中青律师之间、在党员律师和非党律师之间普遍开展的“两帮两促”活动,凝聚起了全所的力量,将发展过程中两种理念的碰撞转换成了发展的强劲动力。

二是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强力提升律师党员素质。我所坚决贯彻上级有关领导在我所调研党建工作时提出的“以所建党,建党强所,强所为民”的党建工作思路。(1)我所支部明确提出了“两培”目标,就是要“把律师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律师业务骨干”一方面,我所党支部对非党员律师业务骨干采取书记单独谈心、邀请参加支部民主会议等形式,循循诱导,在潜移默化中宣传我党的先进性,激发其入党积极性。今年我所党支部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使我所停滞2年的党员发展工作重新启动。另一方面,我所在业务工作开展中,向服务对象首先推荐党员律师,提供跟踪服务,即加强了律师党员的社会责任感,又提升了党员律师的群众公信力。(2)为提升所内律师党员素质,我所支部对党员律师坚持从严要求,在执业过程中提倡“六个有”,即无偿服务有党员,以“老”带“新”有党员,疑难案件面前有党员,行政决策过程有党员,开会学习有党员、讨论贯彻有党员,真正实现党员领跑。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努力实现本所跨越发展。良好的内部管理是实现律师、律师事务所共赢的先决条件,是实现本所科学跨越发展的垫脚石。(1)进一步完善利益分配机制。针对近年来我所律师人平创收在15万元左右徘徊、个别律师尚未摆脱贫困,以及实习律师较多的实情,我所将执业律师的服务年限、突出贡献等指标进行量化,使福利待遇向为本所执业年限长、工作态度好、成绩突出的律师倾斜,例如:在所连续执业3年的律师,购买轿车的首付款由事务所垫付;在所连续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购买100平方米左右商品房的首付款由事务所垫付。(2)进一步加大了服务开拓措施,整改了服务流程监控系统,健全了合伙人会议制度,从而较快地提升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今年4月至11月,仅法律顾问单位一项,就新增大型国企4家,大型民营企业2家。(3)把制定长远发展战略提到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多次集中讨论和详细论证,进一步健全律所运行机制,制订了详尽的《律师事务所发展五年规划》。

三、突出实践特色,创新活动载体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知与行的合一,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按照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两新”工委和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我所围绕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学习实践活动的载体,丰富了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一)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我所积极参与湖南省司法厅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的“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1所支部通过天心区“两新”组织工委召开的党员大会,向区“两新”组织工委递交承诺书,发出向全区人民群众无偿提供法律咨询的公开承诺。从10月到11月,每周二由党员律师轮流义务接待,后改为每天都有一个党员和非党员律师义务接待。到11月底止,已义务接待80多人次,在耐心解答了群众的法律问题的同时化解了10多起矛盾。(2长沙万事佳景园、长沙水泵厂、长沙肉联厂案件、长沙手帕厂、海利科教家园和省二建公司等单位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我所受上级有关部门委托介入,协助化解矛盾。我所坚持既密切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又充分反映群众诉求的工作方法,即从实际难处出发,为有关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赢得理解,又站在当事人群体合法权益的角度,帮其尽量争取。耐心和缓的工作方式,逐步平息了事态,有效化解了矛盾,使数千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相关单位向我所赠送锦旗,将我所律师誉为“维权高手、维稳能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长沙华昌公司108户业主十年中无法拿到房产权证问题,经我所律师全程参与并在区人大主任郑蓬同志亲自督导下多次向市政府建言献策,最终由张剑飞市长召开专门会议,亲自拍板、协调,使问题得到园满解决,108户业主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市区两级领导给予我所高度评价。

(二)组织开展法律帮扶活动。在关心弱势群体、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和谐方面,我所选择指导和帮助大学生就业创业、搭建社区矫正义工和社工人才法律援助平台等方式为着力点,扎实开展了大量社会公益工作。(1)我所通过天心区“两新”组织工委搭桥,派出党员律师和非党律师各五名,分别担任天心区范围内5所民办高校的法制副校长。到十一月底止,为高校无偿提供法律服务40多次。(2)我所还参与创建了天心区第一家就业指导中心,定期指派律师党员为在校大学生、大学生创业者进行免费专题法制讲座及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截至今年12月,举办专题讲座累计达20余场,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1300余次。同时围绕大学生就业、创业过程中如何运用有关政策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问题,与800多名大学生进行了座谈交流。我所还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采取纵横结合的方式,在我所法律顾问及服务单位帮助大学毕业生寻求就业岗位,现已向这些单位成功推荐大学毕业生40多名。(3)我所按照长沙市金盆岭街道工委的要求,在狮子山社区承担社区矫正心理义工工作,制定并实施了具体的心理矫正方案。(4)按照省委组织部部署开展全省社工人才试点工作的要求,长沙市委、天心区委指定以我所为主,区法院、区检察院也派员参与的唯一试点,工作开展顺利。通过试点,我所已总结形成文字资料近10万字,为上级组织部门全面开展社工人才工作积累了经验。

(三)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在全球金融危机,不少企业受到沉重打击的大背景下,我所律师主动积极采取行动,组织律师到企业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企业在经营中遇到法律瓶颈。通过与企业互动,我所律师有针对性地为他们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减少风险、提高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1我所主任肖超元律师作为长沙市优化经济环境7名律师之一,倡导和组织全所开展了优化经济环境专题活动,组织律师对天心区工商联所属200多家大中小型企业,分人、分片、定时间、定地点,逐家走访,上门无偿服务,得到了市区两级优化办、天心区委统战部的高度好评。2)我所突击处理了湖南省建二公司、六公司的一批大案,为六建公司挽回2.5亿国有资产的损失,为二建公司挽回数千万损失,当事人给我所送来“挽回巨额损失,功在湖南汗青”的锦旗。(3)我所还为全省产业结构的调整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了高效服务。例如: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工业园内的晓光汽车模具公司,是省、市有关部门高度关注的我省汽车工业基础项目,我所派出精兵强将,既帮助它与比亚迪进行合作,又为它拓宽融资渠道出谋划策,使该公司迅速成为我省汽车工业的品牌企业。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不断深化、不断提高、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积极引导广大律师正确处理社会公共利益、律师行业利益、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真正实现律师工作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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