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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举办“侵权责任法讲座”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
为帮助广大律师正确理解这部法律的立法精神,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准确适用法律,解决执业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决定于2010年1月29日至2010年2月1日在北京举办为期四天的“侵权责任法讲座”。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举办“侵权责任法讲座”的通知》(律发通[2009]40号)转发给你们,有意参加的各位律师请按照通知要求报名。
湖南省律师协会
二О一О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