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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志坚等十名律师分别取得一、二级律师的任职资格



根据湘职改审[200982号文件精神,经湖南省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经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戴志坚等10位同志具备律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评审通过时间为20091124。特将名单公布如下:

详细名单.doc

湖南省律师协会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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