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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省律协会长办公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时 间:2010年2月5日上午
地 点:省律协会议室
主持人:戴志坚
出 席:戴志坚 高向荣 李德文 杨建伟 刘 彦
袁爱平 邢伟国 贺晓辉
副厅长唐云景、厅律管处处长向新林应邀出席了会议
列 席:周爱梧 鲁纪文 薛宏志 余 缨 刘立新
蔡熙中
请 假:翟玉华
会议对七届律协三次理事会、五次常务理事会讨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讨论,形成了如下意见:
一、协调关系,积极推动税赋负担过重、“三难”、青年律师的培养等问题的解决
税赋负担过重问题:省律协、各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与政府、税务部门的沟通,建立、保持与上述部门的良好关系,通过部分返还、降低税率等方式力争解决律师税赋负担过重的问题。会议决定由高向荣副会长牵头,刘彦副会长协助,对该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方案,并与相关部门协调。
“三难”问题:1、省律协与省人大衔接,请求省人大内司委组织有关人员年内对《律师法》执法情况进行检查,争取省人大发文督办解决。律师中的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当发挥各自的政治作用,通过议案、提案等方式,将问题反映给党委、人大、政协,以引起领导的重视,促进问题的解决。2、省律协将通知市州律协、各律所上报“三难”问题典型案件,并将该类案件进行汇总,编发简报,党委、公安、检察院等部门通过简报了解情况督促解决,公安部门、检察院还可以通过内部的监督机制加以解决。3、看守所的会见难问题比较突出,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看守所进行参观,了解相关的工作规定,形成解决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会议决定,由翟玉华副会长牵头对“三难”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处理方案,积极协调,力争缓解或者解决问题。
青年律师的培养问题:1、省律协加快建立健全青年律师培养、指导机制,在教育培训、业务指导、执业保障、扶助基金建立等方面对青年律师支持,而不仅仅是通过会费的减免来解决。2、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训,侧重对律师执业技巧、业务拓展、职业道德和诚信执业培训,提高青年律师的道德素养和业务能力。3、青年律师的培养主体主要是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高度重视,改变“放羊式”的管理模式,理顺管理机制,在工资待遇、案源分配等方面给予适当的倾斜。会议决定由李德文副会长牵头,制定我省加强青年律师培养、扶持的具体方案。
二、讨论的其他事项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1、创新培训方式,注重培训质量;2、规范执业行为,理顺惩戒机制,严肃执业纪律;3、省律协建立健全与全省律师沟通机制,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吸纳律师代表列席; 4、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举办培训和讲座;5、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行业形象;6、健全律师提案制度;7、着手制定我省律师行业发展纲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