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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印证号 (1998) O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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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工作资源 强力推进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以 “应对金融风险,推进科学跨越”为主题,全面铺开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按照“立足本职、整合资源、找准主题、形成合力、创新举措、合力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整合本系统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构筑一道应对金融风险的坚实屏障。

一、在工作部署上,跳出“司法”看“司法”,从全市发展大局出发,积极谋划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方案

司法行政工作只有在服务大局中才能推动自身的发展,实现自身的价值。我们自觉把这次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去思考,始终以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为己任,积极谋划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方案,按照省厅的总体部署和市委提出的“保二争一,科学跨越”的目标要求,及时形成了“1+7”株洲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模式。工作定位始终坚持“站在全局看司法找准定位,立足司法想全局合力服务”,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优化社会法治环境、优化干事创业环境贯穿于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力求使专项活动与市委、市政府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一是服务经济发展。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中心,切实抓好“5115”工程的法律服务工作和“非公经济法律顾问团”工作,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扶持;开展“法律服务牵手十大重点工程”活动,组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人民调解员为主体的专门工作组,重点联系全市十大重点工程项目,积极跟进并提供法律服务,为重点工程建设排忧解难,为特别困难企业或转型期企业推行优质、优先、优惠的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法治企业”创建活动,结合“法治株洲”创建工作的要求,实施“法制宣传的百千万工程”,选择100名律师进社区,1000名法律服务志愿者进楼栋院落,10000本法律书籍进万家。邀请专教授对市“5115”企业管理层应对金融风险举行法制专题讲座,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帮助完善企业管理和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积极参与和推动重点企业周边环境的整治清理,帮助减少影响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二是服务依法决策。选择业务素质高的专家、学者、律师组建应对金融危机专题法律宣讲团,把有效应对金融风险法制宣传作为当前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点;组织广大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积极为政府在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建设、企业破产改制等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与建议;大力开展“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活动,重点推行 “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述法”创建试点工作,加大力度推进行政机关依法、民主、科学决策。三是服务基层群众。在城市选择10个街道,农村选择55个乡镇、900个村重点实施“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非诉讼等法律服务,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依法维权维稳;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的组织网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办案数量不低于1200件;组织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工作人员积极为返乡农民工、破产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四是服务社会稳定。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综合运用三调联动、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等手段,狠抓矛盾纠纷的化解,特别是针对经济领域的矛盾纠纷或因金融危机引发的新型矛盾纠纷,成立全市矛盾纠纷调解专家指导委员会,对疑难复杂纠纷实行会诊制,切实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突出抓好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和积极促成律师在诉讼活动中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着力强化劳教工作,创新教育矫治手段,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切实提高教育转化质量。

二、在工作方式上,跳出“工作随意性”,实行规范化管理,依靠工作制度强力推动

深入持久地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不能只凭工作热情,更应依靠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有效的方式方法。实践证明,实行规范化管理,依靠工作制度来推动工作是一种最有效管用的工作方法。一是规范工作运行机制。此次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有四大服务内容。13个子活动,市局牵头主抓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中心、“法律服务牵手十大重点工程”、组建应对金融风险专题法律宣讲团、法律服务工程、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劳教工作等7个子活动,分别由市律协、市局公律科、基层科、宣传科、法规科、市法援中心、市劳教所牵头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其余子活动由各县市区司法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为规范工作运行,我们层层组建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安排专项经费,制定了局领导示范点、划分了工作责任区、工作督查督办、工作例会、奖惩办法等专项活动工作制度和考评办法,把专项活动的内容和工作标准进行量化规范,切实强化对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日常管理,规范日常服务行为,防止工作中的随意性,提高工作绩效。二是规范责任落实体系。一方面,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本着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的原则,我们把每个子项的目标任务,按市、县、乡(社区)三级,分成三个责任落实层次,不论局机关还是基层单位,都要充分发挥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能,谁的工作谁负责,谁不作为追究谁。在此基础上,本着以职定责,进一步狠抓局机关干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员、人民调解员等六支队伍责任的落实,形成局长负总责、分管副职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市县结合,协调联动。我们对每项专项法律服务工作的落实,从市局机关到县(区)、乡镇(社区)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做到上下联动,统一行动。通过规范责任落实体系,在全市形成纵向层层负责、横向协调联动的局面。三是规范工作联系方式。一方面,建立“面对面”的定期工作例会制度,规定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三为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工作例会日,定期总结前段工作,研究和调度后段工作。另一方面,建立“全覆盖”的信息直报制度。在市局机关设立统一的专项法律服务网站及工作联系电话、传真,全天候直接接受来自基层的工作动态及需求,确保工作联系畅通,并及时进行工作调度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三、在工作落实上,跳出“责任悬空”,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

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是否成功,最重要的是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此,我们特别注重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以确保工作落实。一是舆论导向机制。我们坚持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积极营造有为才能有位的工作氛围。在年度绩效考核、评先评优、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干部调整交流工作中,都制定了有利于干警在德、能、勤、绩诸方面成长的竞岗标准,坚持德才兼备用人,以工作业绩说话,增强了各级各部门领导的工作责任心和广大干警、法律从业人员的进取意识。与此同时,我们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爱我司法讲作为、兴我司法谋发展”、“创五好、争一流”竞赛等主题教育活动,使创一流、争第一、当先进,成为广大司法行政队伍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工作中,我们注重发挥榜样的力量,坚持用具有时代特征的先进典型引导队伍。近年来,先后树立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市局党组号召全市干警向他们学习,并与各新闻媒体合作,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报道,在队伍中产生了良好的舆论激励效应。二是督促检查机制。为了强化督查。我们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班子,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方法进行督查,每次督查后,根据工作优劣分类排队,针对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指导。采取抓两头,带中间,促全面发展的工作措施,对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搞得好的部门(单位),及时总结经验,进行广泛推介,并鼓励他们高点定位,创造自己的经验和特色,争取在本市乃至全省、全国产生示范引导作用;对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被动的部门(单位),及时指导整改,帮助其找症结、定措施、抓落实,切实扭转被动局面;对工作处于一般状态的部门(单位),及时查找薄弱环节,缺什么补什么,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帮助其整合工作资源、调动队伍干劲,向先进部门(单位)迈进。三是考核奖惩机制。我们把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列入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底组织专门力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严格的措施,严密的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对活动开展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将大力宣传推介、隆重表彰奖励;对活动被动,行动迟缓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我们将综合运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强硬手段,使责任追究到位,彻底消除责任悬空的不正常现象,从而充分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推动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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