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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不停歇
一、走近律师
一个人从小的志向选择往往决定他一生的事业、成就。然而,我年少的那个年代,容不得有个人志向选择,做梦也未想到自己后来会当律师。“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是当时一代年轻人的唯一选择。
随着上山下乡的洪流,我到了井岗山下的炎陵县五里牌林场。天天挖山造林,我们戏称自己的职业是“修地球”。因在知青中表现突出,又根红苗正,每遇招工、招生的机会,我都是首推,但我都让与他人,自己最大的志愿就是当兵。第一年征兵体检未过关,第二年我作为林场民兵营长带头参加体检,虽抱侥幸心理,结果竟喜出望外。我兴奋得一夜未眠。这种锲而不舍的劲头,使得我在后来的人生道路上受益匪浅。
到了部队后,才感到自己知识贫乏,名为初中毕业,实际小学四年级就开始了“文化大革命”,基本就没读书了。站岗、操练外有大量的时间,我开始看书,且都是社会科学方面的书,一是我的自然科学基础差,自学不了;二是自己从小就比较关注社会,亦属对社会科学知识有兴趣,但并未接触法理知识,什么“合法”、“依法”等与法律有联系的词语闻所未闻。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与八十年代的交接,正是中国律师制度恢复之初,亦是全国范围普法教育伊始,也是自己法律知识的启蒙。抽象、晦涩的法律条文怎么也读不懂,读不下去,但头脑里开始有了法律意识。八十年代中期电大中文专业毕业后,我被调到企业纪委工作,也经常负责处理企业法律事务。这才发现,每条抽象、生硬的法律条文下有千姿百态的人生、千变万化的事实,要你去分析,去判断,去定夺。我由于没有法律的专业知识,每每无法把握,于是便激起浓厚的兴趣,以至到30多岁以后才立志走上从业律师的道路。
一九八九年,我争取到中国政法大学进修的机会,有幸聆听了江平、曹子丹、张佩林等大家学者的授课,茅塞顿开。自己从业律师并逐步成长,有所成就,取得成功,都得益于这些法律大师的指引。学习期间,我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学法、读书,一遍看不懂、弄不明白,就两遍、三遍。用小本抄写法律名词,有时间如乘车机会,就拿出来读,强记硬背。我把这看成前进路上的里程碑,记住一个名词就前进一步。不到一年时间,法律名词、法律规范、法律关系我基本上烂熟于胸。次年,我便参加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遗憾的是差1.7分落榜。第二年,我又刻苦学习了一年,不但律考顺利过关,而且法律专业知识更加牢固扎实,也使后来的执业有着坚实的理论根底。
二、创业律师
取得律师资格后,我便开始了真正的律师工作。当时我所在的法律事务部有四、五名青年加盟,全都是非法律专业毕业,属于那种不安于现状且思想活跃者,均对法律专业有兴趣,先后参加律考过关,取得律师资格。
于是,我与当时湘潭市第一律师事务所联系,在矿区成立了分所,除承担企业法律事务外,也承接一些民事案件。所里一班人都好学上进,一起看书学业务,一起探讨法理、研究案情,相互配合,从不计较个人报酬。这些好风气,以后都成为湘晋所先进、积极的文化理念传承了下来。
一九九六年,我和同事们主动离职,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成立了本市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当时,业内已律所如林。能否立得住脚,我们心怀忐忑。要想立足,就得付出比别人加倍的艰辛和努力。刚开始,我们在街边租赁一间小门面,设施简陋,夏天坐在房里像蒸笼,冬天坐在房里如冰窖,但有强烈的事业心支撑,也乐在其中。外出办案全是骑着自行车满街跑,饱尝了创业的艰辛。全所律师精诚团结,无论谁接的案子或担任单位法律顾问,大家都可为其服务。收益后的分配几乎无档次且无怨言,大家心情舒畅抱团打天下。
从矿区到市区办所初期,人生地不熟,没社会关系,案源不足。对每一件所接的案件,包括小案或酬金低甚至没有酬金的代理,我们都认认真真地去做。正是这种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有的官司即便未达到委托人的期望值,他们也不责怪律师,因为他们知道律师尽力了。湘晋律师特别认真负责的精神,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在社会上有了良好的口碑,顺理成章地打开了工作局面。这种尽心尽力为当事人的态度,用现在时髦语言表述,就是“执业为民”的作风,一直在所里沿袭着。对上门法律咨询的社会弱势群体,我们一直坚持免费,对收费低廉的案件、法律援助案件,同样地尽心尽力。收费有多少之分,办案无大小之别。
当时,企业互相拖欠货款严重,又担心追欠成本高。我们利用本所律师来自企业、熟悉经营的优势,推出风险代理企业清收债权的业务。事先不收委托人费用,全由律所垫付,待收回货款后按比例提成,无果则不收分文。业务开展相当成功,而且越做越大,越做越好,但个中艰辛是他人无法知晓的。我所律师更乐意承接外地的、标的大的风险代理,且得心应手,并成功地摸索和积累了一套风险代理的经验和技巧。现在,这项业务成为我所专业特长。
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现已全面启动。然而,早在2001年,我们以律师应有的超前意识,就开始了三市融城法律服务先期探索,与长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发展到今天,执业人数、场地规模、业务创收在本市业内均为一流,并荣获湖南省首届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是一个奋发向上的团队。从创办分所算起,我所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全体同仁志同道合,同心同德,对律师事业执着追求,坚守着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相适应的法律服务水准的理念。短短的时间内,“湘晋”的旗帜高高举起,形成了自己的专业,自己的风格,自己的文化。站在韶峰下,漫步湘江边,可以无愧地说:我是湘潭律师!
三、寄语律师
我刚做律师时,既没有指导律师带,也没有律师业务指导方面的书籍,全靠一个“悟”字。此间,有五点强烈记忆:一是初出庭虽程序法背得滚瓜烂熟,为各程序作哪些准备没经验,以至在庭上经常手忙脚乱、语无伦次;二是虽懂程序法,代理一个案子,接案初、办案中、结案后如何与当事人打交道,如何与法官打交道,如何与对方当事人、代理律师沟通,诸如此类,现在运用自如的东西当时却一窍不通;三是办理较复杂的案子,晚上就睡不好,躺在床上想,醒来也想,诚惶诚恐;四是为了所在企业的官司,有时难免要应酬,当时不会喝酒,为了公家的事,醉得五脏六腑都吐出来了,得到别人至尊的评语是“他把胃交给党了”;五是那时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企业之间拖欠货款严重,我们一年四季在外追债,不象现在律师出差不是卧铺就是飞机,住的是几星级宾馆。那时只有挤火车,很少有坐,晚上实在熬不住,钻到座位下睡觉。住的是廉价的旅舍,吃在大排档,哪像现在做律师这样风光,整个一个打工仔的形象。以至现在对外出远门都有恐惧症,因为在外太艰辛了,太担惊受怕了。
与本市同龄律师相比,我算是出道晚的,但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市内的律所主任们有事都喜欢找我商量。有两位老律师闹矛盾,我觉得不是他们之间的个人私事,而是关系到湘潭整体律师事业的大事。我便多管闲事,分别找他们谈心,使他们消除隔阂,握手言和。我把湘潭律师整体素质的提高和自己要做一个好律师一样看重。由于律师的信任,我分别担任市律协的副会长,律协党委副书记。由于社会公众的认可,我还当选过人大代表。
回顾我走过的路,从小就比较关注社会,学生时代就喜欢参加社会活动,这应当是后来自己成为一名社会法律工作者之必然。我认为,书本上的法律知识掌握得再好,不一定成为一名合格律师,因为社会法律工作者首先必须是一个适格的社会活动家。
我崇尚与人为善的性格。从业律师后,我所代理好多剑拔弩张的纠纷案,都力促和解。这正是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倡导的,我从执业开始就身体力行。这并不是所有律师都能做到的。律师不但要有丰富的社会阅历,以及对社会事物超出常人的观察和理解能力,而且个人修养要达到一种境界。诸如,接人待物,察言观色,为人处事这些微细之处,恰恰是考验作为社会人之精灵——律师的关键。
律师是一个彰显个性的职业,如何把握住自己同样重要,方方面面不一而足。但在目前环境下,维持正义,追求公平无疑要付出成本,但又要注意保持底线。这不是每一个律师都能掌握好尺度的,不少人因此失足,实在令人惋惜。我有这样的心得:承办案件一是要穷尽一切事实证据,二是要穷尽一切法律依据,三是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还要穷尽一切方法和途径。这最后一条绝非倡导同行遵循现实中灰色的潜规则,而是提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阶段性法治建设进程中要有思辨能力,否则你就是一个不称职的中国律师,此其一。其二,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我以为:能和法官沟通的律师是合格律师,能使法官接受自己代理意见的律师是优秀律师,连当事人都不满意的律师是最糟糕的律师。其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良知、正直的律师只能赚有钱人的钱,为无钱的人提供法律援助。按照伦奎斯特的说法:律师职业是一种商人和神职人员所组成的微妙的混合体。能创收的,我们凭本事多赚,有了一定经济实力后,应反哺去帮助那些需要律师又没有钱的人,这叫“谋食”与“谋道”的哲学。
我从一个国有大型企业处级位置走出来,丢掉了铁饭碗,自食其力,从事法治建设最前沿的事业。这是我一生追赶时代步伐的必然选择。在一代青年梦寐以求参军的年代,我实现了自己的志愿;在被耽误的一代挤破成人高考门时,我如愿以偿;在一般人认为高不可攀的律考中,我以自己的执着争取到了。无论遇到任何艰难困苦,我都无怨无悔,顽强执着,亦是性格使然。正由于如此,我至今还未社会边缘化。而有的同事到我这个年龄大都已回归人生原生态了。
四、展望律师
回顾自己和我们“湘晋”所走过的路,作为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创业期的一代人,为争取律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称得上是不辱使命。但放眼前程,中国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还任重而道远。用科学发展观推进朝气蓬勃的律师事业,是我们这些在恢复期为重建律师制度献出青春的创业人应有的责任。
“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人生价值”是我的人生信条。这种人生观、世界观必然使自己在工作上永无止境地追求新高,也是自己的一种精神寄托。我内心境界是:铸造湘晋所的辉煌,就是铸造我自己的人生辉煌,并延伸人生的辉煌。
如何使我们“湘晋”所保持青春活力、可持续发展,是我这两年来的心事。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任何事物都有二重性。律所发展到一定高度,易安于现状、因循坐误。我个人则因年龄上的原因,易于形成思维定式,难于接受新事物。我一直在自觉地、理性地寻求在优势之下产生负面效应的解决方法。年初,我主动让贤于风华正茂的律师当主任,此举并非退却,而是一种自我突破。超脱是为了超越,自己从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的时间来想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大事。
这些年来,有不少优秀青年加入到我们所。他们的新思想、新观念以及新生事物的敏感性之于一个有二十年历史的律所,犹如新鲜空气一般,当然我们属于创业辈的律师的从业经验以及社会阅历之于后来律师亦是不可或缺的。二者形成合力必将使我们“湘晋”所有新的发展、新的突破、新的飞跃。今年我们吸收部分年轻律师参加到所的管理层,充分调动了他们关心律所发展的积极性,亦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进取心。
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的喜庆日子里,追昔抚今,我思潮翻滚。这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日子,它标志着中国律师将在新的起点上,以自豪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身份,尽显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重要力量的风流。中国律师事业发展到为世人瞩目,是我们这一代创业律师的最大快慰。这才真正是“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