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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司法局组织律师参与“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
近日,汉寿县司法局在坚持和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制度的同时,按照《关于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全县律师积极参与“县委书记大接访”专项活动。
从7月起,县司法局每天安排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精湛、诚信执业的律师到县信访局参与县级领导的信访接待。参与接访的律师为来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对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或仲裁、行政复议解决信访事项的,引导来访群众通过正常法律途径依法解决;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法律论证,提出法律建议;对来访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对无理上访户做好息诉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来访群众,引导其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法律援助。
县司法局要求参与接访的律师认真对待来访群众,履行职责,把工作做好,做扎实,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近几天来,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已参与的接访活动涉及事项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货款清偿、拆迁安置补偿、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工程承包合同、下岗职工困难救济等方面,解答涉法信访事项十多件。现场给来访人解释法律、法规认识上的问题,使来访人得到了一次法律宣传的教育,有些问题在来访人理解法律知识后,立即表示息诉罢访,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一上访群众因货款清偿执行问题,经多次调处未果的情况下,曾上访到北京。辰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接访中,根据相关法律就上访群众的货款清偿执行问题进行了分析,告知其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公司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等都不能转借或者转让,该转让协议是无效的。盲目上访起不到任何作用,只有通过正常法律途径才能依法解决。该上访群众听后频频点头,认为律师讲得有道理,表示回去后通过正常法律途径维权。
编 辑:李 鸿 来 源: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