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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四年成积案 律师协助解难题
2003年3月,娄底市某学院组织学生到广东东莞市实习。第二天,女学生唐某与老师和家庭失去联系,经过多方查找,均无下落。家长心急如焚,直接到北京上访。公安部部长批示广东公安机关尽快破案。广东省公安机关出动警力上千人次,花费财力10O多万元,全方位搜查破案,均未取得进展。唐某的家长认为学院应承担全部责任,要求赔偿各项损失累计119万元,被拒绝。为寻女儿讨说法,唐某的家长数十次奔波于中央机关、省、市区政府机关,娄底市政府就曾7次派专人将其从北京接回。今年5月,娄底市林武市长将这起纠纷交给市司法局组织调处。
市司法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和律师参加的调处小组,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听取双方意见,找到分歧焦点。经过各自陈述,双方争执的焦点在:学院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如果有责任,应赔偿多少;二是针对双方争执的焦点问题,组织律师论证。市律协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论证后认为:学院疏于管理,存在过错,应在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框架内给予赔偿;三是指定律师为唐某担任代理人,一方面维护唐某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协助做好唐某家长的工作。
两位律师受理后,对唐某家长予以安抚,取得其信任,并一起分析案情,十分诚恳地做出解释:对唐某的失踪,学院不是直接的加害人,虽然存在管理上失职,但毕竟唐某已满18岁,是能够认知自己行为的学生。要求学院承担全部责任,既不客观也不合法;按法律程序办,应先宣告唐某死亡才能进行赔偿,这需要一段较长时间。在两位律师的劝导下,唐某家长态度开始缓和。
市司法局调处小组趁热打铁,先后十多次走访双方当事人,不厌其烦地宣传政策与法律。经过反复做工作,唐某家长放弃了不合理的赔偿要求,同意一次性处理。在市司法局的组织下,唐某家长与学院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由学院一次性赔偿32万元,资金先打到市司法局帐上,待公安部门宣布唐某失踪后给付唐某家长。唐某家长表示不再找学院麻烦,不再上访。
拖了四年之久的纠纷,在律师的参与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地方党委、政府和当事人都一致好评。
编 辑:孙建民 来 源:娄底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