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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加2008-2011年度“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湖南省优秀律师”评选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2-08-23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27


    根据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08-2011年度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省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经自愿申报、初评审核、省直双优评选委员会评审,决定推荐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按所名音序为序)等4家律师事务所参加“2008-2011年度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评选,推荐尹湘南(博鳌所)、李  理(通程所)、邹红艳(天地人所)、秦跃龙(云天所)、黄辉明(泓锐所)、熊  煜(上海建纬长沙所)、潘传平(人和所)、潘志勇(通程所)(按姓氏笔画为序)等8名律师参加“2008-2011年度湖南省优秀律师”的评选,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823-829日,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2008-2011年度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省优秀律师”评选条件的,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双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
    省双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hnlx1983@163.com,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

 

 

省律协直属会员部

二О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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