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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自贸区前沿知识讲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2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82

湘律协通知〔201410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省律协涉外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China (Shanghai) Pilot Free Trade Zone)自20139月正式挂牌成立,作为中国大陆境内第一个自由贸易区,在实行政府职能转变、金融制度、贸易服务、外商投资和税收政策等方面开拓了多项改革创新措施,引发了包括法律界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热点探索 。

目前,湖南省衡阳综合保税区已经成立,为提高我省律师对综合保税区的理论及实践认知度,配合综合保税区发展中的法律建设需求,更致力于将来在长沙自贸区建设中提出法律专业建议并从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省律协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定于511在长沙举办“自贸区体制下创新举措分析暨律师业务展望”专题知识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4511(周日)上午8:3011:30

二、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枫林宾馆(地址:长沙市枫林一路43号)

三、培训内容、主讲专家

讲座主题:自贸区体制下创新举措分析暨律师业务展望

主 讲 人:黄宁宁律师  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执委、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委员会法制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曾担任美国国际集团中国区法律顾问及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友邦”)区域法律顾问,黄律师主要的业务领域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公司兼并收购,跨境交易,以及金融服务领域,并对新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法律问题有很深入的研究。

四、讲座日程安排

8:00-8:20    签到

8:20-8:30    主持人介绍活动主题及嘉宾

8:30-11:30   主讲人讲座

11:30-11:50  互动提问环节

五、参加人员

1、省律协涉外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和省境外企业法律事务咨询服务中心的律师必须参加;

2、全省执业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六、其它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用,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2、本次培训计入继续教育培训课时;

3、参加人员请于2014511上午8:30前在会场签到。

4各市州律师统一在所属市州律协报名。请各市州律协通知和落实本市州参加培训人员,并将参训人员名单统一上报。各市州律协和省直会员所务必于201455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填写在《自贸区体制下创新举措分析暨律师业务展望报名表》上,发送电子邮件至81409897@qq.com。

    人:金笑  吴雪花

联系电话:13787002279  18569086867

    箱:81409897@qq.com

 

附件:《自贸区体制下创新举措分析暨律师业务展望报名表》 .doc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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