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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环保法带来律师业务新机遇”专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8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22

   湘律协通知〔201456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

近年来,随着环境与资源立法不断完善,民众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环境与资源纠纷频发,对律师如何更好地利用法律去处理环境与资源纠纷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帮助我省律师进一步了解环境与资源纠纷特点及发展趋势,提高办理环境与资源案件的实务技巧,现决定举办“新环保法带来律师业务新机遇”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省律协环境与资源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应当参加,全省执业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41214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20号湖南省委招待所二楼一会议室

三、主讲嘉宾

陈臻律师,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现任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华环保联合会理事、浙江省环保联合会理事、浙江省能源联合会副会长、长江技术经济学会流域能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律协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用,交通食宿费自理;

2、培训将安排一定时间与主讲专家互动,请各位律师提前准备;

3、由于会场停车位有限,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4、本次培训记入继续教育培训课时;

5、请参加人员于1214日上午850前在会场签到;

6、请各市州律协和省直会员所于121217:00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联 系 人:王英帅

联系电话:13786174504

    箱:17902201@qq.com

附件:报名表.doc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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