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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律师开展为农民工免费讨薪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5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15

   湘律协通知〔201458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

农民工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是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因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省多家律师事务所主动开展为农民工免费讨薪法律服务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充分展示了我省律师执业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农民工的热烈欢迎。如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于2003年开始率先在全国成立首家“为农民工讨工资律师免费服务团”,连续12年每年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大量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帮助。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省律师协会决定近期组织全省律师积极开展为农民工免费讨薪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1215日—2015215日,为期两个月。

二、活动组织形式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可通过以下两种形式组织律师开展为农民工免费讨薪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1、以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为单位成立律师服务团。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可招募一批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律师成立律师服务团,开通服务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指派律师依法帮助维权。

2、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成立律师服务团。对于人数较多的律师事务所,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可指导其成立律师服务团,开通服务热线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依法帮助维权。

三、维权方式

1、沟通协商。对受理的农民工讨薪案件,应优先采用沟通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如:与拖欠工资的企业进行沟通,向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人社部门据实反映情况,协商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

2、代理诉讼。对通过沟通协商无法解决的案件,可采取诉讼途径加以解决。

对于免费办理为农民工讨薪的法律事务,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律师可代理农民工依程序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给予办理案件的律师以相应的补贴。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活动。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律师开展为农民工免费讨薪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形成良好氛围。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要及时收集律师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相关情况,通过网站、微信平台、《湖南律师》、报纸、电视等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在全省律师行业形成关注农民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3、总结提升,建立长效机制。活动过程中,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要及时总结律师办理案件的成功经验,指导律师更好地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形成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长效机制。省律协将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律师进行表彰。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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