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广大律师: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律师服务收费,促进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省律协在参考部分外省(市)制定出台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湖南实际,拟定了《湖南省律师服务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讨论稿)》,并在会长办公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进行了讨论。
现将讨论修改后的《湖南省律师服务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在本网站公布,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提交意见的方式:请广大律师将有关意见提交所在律师事务所,由各律师事务所统一汇总后,报所在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
提交意见的时间:2016年1月6日—1月20日
《湖南省律师服务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