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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工程法学(长沙)论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0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576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省律协环境与资源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为深入探讨工程法领域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问题,省律协环境与资源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联合长沙理工大学工程法研究中心,拟举办“工程法学(长沙)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省律协环境与资源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及秘书处成员、各市州律协环境与资源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2、全省执业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25日(星期日)9:00-12:30

地点:长沙市汇金路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国际交流中心(可乘坐地铁一号线到中信广场站在2号出口转15路公交车到振华路汇金路口站;或者在市内乘坐141路、221路或702路公交车到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东门站)

三、论坛主题:

工程法视域下的环境与资源保护

嘉宾发言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建设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工程建设中的环境法律风险控制

3、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环境法的发展

    4、水利投资项目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5、PPP模式发展政策与法律保障机制

四、主讲嘉宾

李爱年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省第二届“121人才”入选学者。

周训芳教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小组专家。

另外,本次论坛还将邀请省内外工程法、环境与资源法专家、学者以及法官、律师等实务工作者做分享式发言。

五、论文征集

请全省律师积极参与论文征集,并于12月23日前提交论文。 论文主题围绕本次论坛主题,字数以0.7万字至1.5万字之间为宜。具体格式参照《中国法学》要求。优秀论文将推荐发表或者结集出版。论文投稿地址:sfhlc2015@163.com(请注明“工程法学论坛投稿”)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费用,参会人员由省律协统一安排午餐;

2、活动将安排一定时间与主讲专家互动,请各位律师提前准备;

3、会场停车位充足,可以自驾前往;

4、本次活动记入继续教育培训课时;

5、请参加人员于12月25日8:50前在会场签到;

6、请各市州律协和省直会员所于12月23日18:00前统计报名人数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联 系 人:易朦

联系电话:18774818172

邮    箱:378066932@qq.com

 

附件:报名表.docx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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