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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医疗纠纷案件代理 难点问题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6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660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实施后,医疗纠纷案件的审判、鉴定和律师代理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为了加强与审判机关、鉴定机构的业务交流和对接,促进解决审判实践中的难题,推进医疗纠纷案件审判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同质化发展,优化医疗律师执业环境,省律协决定举办“医疗纠纷案件代理难点问题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湖南省律师协会

2、承办单位:湖南省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14:30-17:30 

地点:长沙枫林宾馆三楼芙蓉厅(长沙市枫林一路43号)。

三、参加人员

1、省律协医疗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2、全省其他执业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3、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医疗纠纷案件审判工作业务庭负责人;

4、长沙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人;

5、长沙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湘雅司法鉴定中心、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芙蓉司法鉴定中心、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

6、部分医疗机构代表。

四、会议内容

1、主题发言:主讲嘉宾介绍医疗纠纷司法解释修改过程中的变化和变化的价值原因、北京各级法院及代理律师对医疗纠纷案件难点问题的做法及经验分享。

主讲人:张广,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顾问。曾任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法官,借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北京市百名法学英才计划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系列丛书”编委会成员。现任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卫生法学会医事法律委员会常务理事等职务。

2、与会人员对医疗纠纷案件审判、鉴定和律师代理的难点问题进行交流和讨论。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限额150名,报满即止。请各市州律师、省直会员所律师统一在所属市州律协、省直会员部报名,由市州律协、省直会员部汇总参会人员名单,于12月3日17:00前统一上报;

2、本次活动记入继续教育培训课时,不收取费用,交通住宿费用自理,省律协提供晚餐;

3、因会务组需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提前准备会务事项,报名成功后如无特殊情况请勿缺席,如确需更换或请假,请提前告知会务组;

4、请参会人员于12月7日14:00前到会场签到。

 

联 系 人: 陈  克

联系电话:18711088394

邮     箱:254854350@qq.com 

(会务负责人杨美莲13808418703,秘书张志强18692226130)

 

附件:报名表.doc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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