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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维权惩戒工作通报
发布日期:2021-01-19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153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所管委会:

现将全省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以下简称维权中心、投诉中心)2020年度维权、惩戒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数据

(一)2020年维权中心数据

省、市州律师协会全年共收到维权申请32件,其中来信13件,来访4件,来电5件,网上2件,上级律协转办、交办、督办7件,司法行政机关委托1件。经审查,受理32件,从侵权类型看,侵犯律师会见权18件,阅卷权2件,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6件,被非法关押、扣留、拘禁或者以其它方式限制人身自由1件,其它妨碍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侵犯执业权利5件。受理的32件维权申请中,已成功解决28件,正在处理4件。

(二)2020年投诉中心数据

省、市州律师协会全年共收到投诉281件。其中来访投诉101件,来信投诉57件,网上投诉3件,依职权主动调查25件,上级律协转办30件,司法行政机关转交58件,公、检、法等来函处理7件。经审查,依规受理277件,从投诉类型看,投诉律师涉嫌利益冲突行为14件,代理不尽责行为57件,泄露秘密或隐私行为2件,违规收案收费行为56件,妨碍司法公正行为12件,以不正当方式影响办案17件,违反司法行政管理或行业管理行为14件,不正当竞争行为4件,其他101件。

受理的投诉案件(含上季度受理遗留案件)中,不予立案120件,立案115件。立案案件(含上年度立案未办结的案件)中,已结案93件,包括调解8件,移交司法2件,撤销案件15件,投诉不成立17件,规范执业或道德建议书5件,给予训诫处分8件,警告处分18件,通报批评4起,公开谴责6件,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7件,取消会员资格3件;正在调查处理案件59件。

二、典型案例

全省第一、二、三季度的典型维权、惩戒案例已分季度进行了通报,本次只通报第四季度新增的典型案例。

1、常德市律师协会因廖世友律师违规收案、收费行为给予其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处分。2020年5月,常德市律师协会协同常德市司法局对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考核过程中,发现湖南龙马律师事务所律师廖世友(执业证号:14307200710291021)涉嫌存在违规收案、收费等行为。经常德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廖世友律师确有违规收案、收费,不按规定统一保管业务档案等行为,且情节严重。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七条第(一)(二)(三)(五)项的规定,2020年10月30日,常德市律师协会给予廖世友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纪律处分。

2、常德市律师协会因邹明宏律师违反利益冲突规定、代理不尽责等行为,给予其公开谴责的处分。2020年6月28日,常德市律师协会接到常德市司法局转交的黄某某、陈某某、胡某等8人投诉湖南洞庭律师事务所律师邹明宏(执业证号:14307200610695728)涉嫌存在代理不尽责、串通原告损害投诉人的利益等行为的案件。经常德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邹明宏律师担任涉案原告常年法律顾问期间,又接受涉案被告(投诉人)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其行为违反利益冲突规定;领取判决书、调解书后未按规定期限转交给投诉人,存在代理不尽责的违规行为;不按规定统一接受委托、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和收费合同,构成违规收案。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2020年8月31日,常德市律师协会给予邹明宏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3、长沙市律师协会因肖芳荣律师不尽责代理给予其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2020年7月21日,长沙市律师协会收到原北京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肖芳荣律师(执业证号:14301200610283741)涉嫌违规收案收费、不尽责代理的投诉。经长沙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肖芳荣律师超越委托权限,从事代理活动,并在法院领取投诉人相关执行款项后,未及时告知并交予投诉人,存在不尽责代理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2020年12月1日,长沙市律师协会给予肖芳荣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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