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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3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696

为做好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进一步加大向律师资源不足地区派遣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力度,满足当地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司法部有关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名额

2023年律师志愿者招募名额按各市州律师数量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省厅将按照计划名额择优推荐。

二、招募条件

1.律师志愿者应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2.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4.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

三、志愿者招募程序和要求

1.宣传和动员。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大力宣传“1+1”行动和法律援助志愿精神,以多种形式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公布报名地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联系电话等信息,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志愿活动,确保2023年度招募计划落到实处。

2.审核报名材料。律师志愿者向主管司法局律师工作部门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由市(州)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报省厅律师工作处。各地严格审核报名者提交信息的真实情况后,出具审核意见,于4月16日前,将初审通过的志愿者报名表、身份证、执业证、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报省厅律师工作处。

3.审核确认志愿者名单。经省厅律师工作处、省律协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审核确认后,于5月8日前,通知律师志愿者所在市州司法局律师工作部门。

4.体检和签订协议。各市州司法局律师工作部门于5月24日前,组织经审核确认的律师志愿者进行体检。省司法厅律师管理部门与体检合格的律师志愿者签订协议,向律师志愿者发送《派遣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服务年限、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5.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6月19日前,基金会将通知律师志愿者参加统一培训。律师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执业证(工作证)、本人身份证,参加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律师志愿者待遇

将为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发放补贴、办理保险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开展招募、派遣、管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严把招募质量。要确保选拔出高素质、高水平和高境界的志愿者加入到“1+1”行动中来。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动员,扩大报名基数,以海选和精选相结合的方式,优中选优,精益求精。同时,在选拔志愿者时,增加执业履历、惯常表现、工作能力、同事评价、业余爱好、经济条件等参考指标,以加强对报名者综合素质的考评。

3.强化信息审核。信息审核和体检是招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1+1”行动的稳健推进和工作成效。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组织志愿者在指定医院集中体检,避免弄虚作假。

4.履行管理责任。各地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严肃项目纪律,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对违规违纪志愿者的批评教育和通报退回机制。对违纪违规者,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严重违纪者,派出单位应当严肃处理,以维护湖南律师良好社会形象。

5.大力宣传推广。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不同媒体的宣传优势,开展长效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一系列宣传活动,让社会更多的人关注、支持“1+1”行动。要进一步推荐、发掘律师志愿者典型,充分宣传涌现出的优秀律师志愿者。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1+1”行动的项目实施与日常管理,依据《“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实施与管理办法》及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有关“1+1”行动项目日常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1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招募计划分配表.docx

附件2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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