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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召开会议部署2011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检查考核工作
发布日期:2012-03-30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74

323, 长沙市2011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检查考核工作会议在市司法局举行。各区县(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科科长(律协联络处负责人)、市直律师事务所担任考核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市局律管处处长、律协秘书处秘书长付利军就考核工作进行了布置,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律协党委书记陈海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付利军处长就年度考核的内容、考核等次和评定标准做了详细说明,要求严格执行总结、初审、评定等次的考核程序,对暂缓考核、不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以及不称职等问题的处理要严格按标准、按规定执行,要认真落实考核工作要求,严格纪律,确保考核工作收到实效,同时认真做好会费的收缴和有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陈海波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近期,局党委把做好律师工作摆到了更重要的议事日程,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律师工作。根据局党委的安排和部署,律协党委和协会分别召开了党委(扩大)会、会长办公会和常务理事会,形成了一系列做好律师工作的决议。近年来长沙律师事业发展很快,为长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其中律师事务所行政管理人员功不可没。他对怎样落实本次考核工作会议要求以及如何履行律师事务所内勤岗位职责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强责任。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律师行政管理工作,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律师工作的重要意义。律所行政管理和内务工作非常重要和关键,是司法行政和律协联系律所的桥梁,是律所的窗口和形象。目前,全市律所行政管理和内务工作还存在“懒、慵、散”现象,司法行政和律协的许多工作安排和部署得不到落实和反馈。今后要建立律师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做到一事一督查、一事一通报,切实提高律所内务工作管理水平。二是要勤奋。律所行政管理和内务工作事多事杂,工作任务繁重,不仅需要辛勤付出,还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必须勤奋学习、勤奋工作,以强烈的责任心和责任感,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规范制度规范是工作的标准要求,也是检验律所工作好坏与质量的标准。全体行政管理人员要有规范管理的意识和水平,保证各类措施和制度落实到位。律所必须按照管理规则约束律师,监督律师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在落实规中,行政管理人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四是要重细节。律所行政管理和内务工作要注重细节,要从小事情抓起。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把平凡的工作做好就不平凡,在平凡的岗位上可以创造不平凡,这必须是律所行政管理和内务工作追求的理念。律所行政管理和内务工作做得实、做得细,全所的工作才会有起色、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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