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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与省地税局联合召开律师行业税收问题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2-08-09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64

82,省地税局所得税处柏芳、金灿一行到省律协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关于律师行业税务征收方式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和意见。省律协会长戴志坚、副会长邢伟国,厅律管处副处长谭夏胜、省律协副秘书长鲁纪文和天地人所刘玉春、君见所杨华、金州所董敏、上海协力(长沙)所欧阳宇翔、北京盈科(长沙)所刘大、芙蓉所杨凡等律师代表参加。

629,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湘办发[2012]27号通知转发了《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和完善律师事务所财务成本核算等机制,根据律师行业特点,合理确定征税方式,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经省律协积极沟通反映,省地税局与省律协组织召开了此次座谈会。

会上,各律师代表就律师行业的发展历程、特殊属性与律师的社会贡献,我省律师队伍业务收费水平,当前律师行业涉及的主要税费,实施查账征收所面临的困境,青年律师的执业困难,需省地税局协调解决的问题一一作了反映。与会人员多数认为:律师行业核定征税比较科学,既有利于发挥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分配调节的职能,也有利于律师业的发展,与律师业特性和行业发展阶段契合,查账征收方式现有会计核算办法不合理,财政政策不配套,从短期来看,鉴于行业利润率偏低,风险与收益不对称,建议降低核定税率,从长远来看,应当在完善配套扶持、减免财税政策、科学设置成本费用列支项目的前提下,逐步实施查账征收,此前应确定35年的过渡期。

与会成员就税务征收方式、税收优惠政策等达成了初步共识,确定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就律师行业查账征收级数、不确定费用扣除比例基数、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列支、聘用律师办案费用的支出比例、法律援助成本核算、法律服务一次收费跨期完成如何缴税等问题进行科学测算,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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