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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就贯彻落实修订后刑诉法举行座谈会听取律师意见
发布日期:2012-09-07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69

95上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龚佳禾、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及其内设机构负责人11人到省律协举行座谈会听取律师对贯彻落实修订后刑诉法的意见和建议。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夏国佳、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亲生、厅律管处处长向新林及省律协会长戴志坚,律师代表秦希燕、高向荣、李德文、刘彦、薛宏志、潘传平、邓祥瑞、潘志勇、刘德文,省律协秘书长周爱梧、副秘书长鲁纪文等参加座谈会。

会上,律师代表们肯定了修订后刑诉法在尊重和保障人权、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制度等方面取得的进步,着重围绕与检察机关职能相关的修改条文,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依法加强对侦查、起诉、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和受理,审查当事人和律师的申诉、控告,纠正违法办案行为,切实保障律师的辩护权等提出了具体建议。

王亲生副厅长代表省厅、省律协对省检察院每年坚持召开座谈会,专门听取律师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所付出的努力,表示诚挚的谢意。戴志坚会长通报了近期律师事业和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的新发展,希望进一步加强双方的沟通协作,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加强协作,共同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相互监督,共同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同时对修订后刑诉法贯彻执行过程中有关部门可能存在的对内扩权对外限权,违背立法精神的行为,恳请检察机关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

龚佳禾检察长就修订后刑诉法出台后对检察机关的影响作了分析,介绍了省检察院今年以来为贯彻修订后刑诉法所做的主要工作,肯定了律师对于完善检察机关外部监督制约,督促办案人员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的重要意义,期待双方在不断坚持、持续改善中共同推动司法文明。卢乐云副检察长希望继续巩固和改进与律师行业的制度性沟通机制,加强合作共同研究推动法治湖南建设,联合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化解公诉风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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