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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律协出台《2013年—2015年长沙律师文化建设规划》
发布日期:2013-03-26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86

近日,长沙市律协印发了《2013年—2015年长沙律师文化建设规划》,拉开了长沙律师文化建设三年行动的序幕。

《规划》要求,大力推进全市律师文化建设,切实增强律师行业软实力,推动全市律师行业科学发展,实现“文化立业、文化兴业、文化强业”的工作目标。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五化一率先”战略,以及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加强律师行业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着力推动律师精神文化、律师制度文化、律师行为文化、律师物态文化建设,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塑造具有时代特色的长沙律师形象,努力用先进的律师文化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引领风尚,弘扬正义,为推动长沙市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规划》指出,律师文化建设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与长沙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律师职业个性特点、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着力推动实施行业核心文化生成发展工程、律所团队文化构建传播工程、律师民本文化培育根植工程,努力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道德水平,促进律师行业在精神层面的整体提升,进而塑造律师职业良好形象。

《规划》明确了全市律师文化建设的“四项任务”。一是培育核心价值,推进律师精神文化建设。注重培育形成律师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工作信念;注重培育形成律师事务所的良好工作理念和协作精神;注重培育形成律师行业积极向上的行业风气,保障律师事业的长足发展,逐步构筑起长沙律师核心价值体系。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律师制度文化建设。围绕“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队伍建设总目标,根据科学性、综合性、实效性的原则,完善律师执业准入、重大事项报告、律师诚信公约、律师奖惩等行业规范和投诉查处、案件受理、收费公示、文书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及分配等律师事务所内部制度。三是规范仪态举止,推进律师行为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和推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突出抓好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注重发挥律师职能优势,强化职业行为养成,大力推广体现长沙律师精神的文明用语,真正做到以渊博的知识、大方的举止、儒雅的形象展示我市律师的风采。四是坚持情境相宜,推进律师物态文化建设。把推动律师事务所标准化建设作为推进律师物态文化建设的“主战场”,保障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在“执业共同体”中形成共同认可和遵守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引导律师事务所确立所徽所训、完善文化场所布局、规范文化信息建设,推动“优秀文化示范所”的建设。

为了确保“四项任务”的顺利完成,《规划》还提出了制订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拓宽宣传渠道、完善考核评价、推广先进经验等五项保障措施。《规划》中要求全市广大律师要以长沙律师文化建设为契机,更加自信地投入到执业为民的具体行动中去,努力在实践中创造律师文化、运用律师文化、发展律师文化、依托律师文化,为长沙“五化一率先”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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