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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律师协会出台规则 规范律师事务所分配方式
发布日期:2013-04-07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11

330,常德市律师协会召开二届四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律师事务所律师收入分配方式的暂行规则》,该规则规定从201351起,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一律杜绝包干制管理方式,实行分成制收入分配方式,并鼓励公司制管理。

《规则》规定,对继续实行包干式管理或变相包干式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将采取年度考核时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在年度考核时将律师事务所评定为不合格,取消律所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常德律师网上通报批评等多种方式促进执行《规则》,改善当前律师事务所管理松散、积累较少、办公条件较差的状况。

《规则》倡导,各律师事务所对60岁以上的男律师、55岁以上女律师、执业3年以下的律师以及体弱多病的律师,在分配方式上给予扶持;鼓励采取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的分配方式,促进团队化建设和年轻律师培养。

《规则》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要以分配制度改革为契机,建立健全业务拓展、案件质量管理、青年律师培养等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养老、医疗、工伤、执业责任保险等法律要求,将律师事务所建设成规范化、团队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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