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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司法局、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防范工作的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23-10-13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29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湘西自治州司法局、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防范工作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和惩治。

《规定》全文共十一条内容,主要涉及虚假诉讼的定义、甄别虚假诉讼的规定、防范虚假诉讼的规定以及制裁虚假诉讼的规定四个方面内容。首先,《规定》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将虚假诉讼防范工作纳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考核范畴,将打击虚假诉讼的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其次,《规定》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及其他组织、人员在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行为中的职能作用,共同构建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长效协作机制。第三,《规定》强调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公证员、仲裁员等的教育和管理,明确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行业协会的惩戒权责。第四,《规定》要求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行业协会或参与虚假诉讼人员所在单位应对人民法院的书面建议在三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作书面回复,进一步强化了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行业协会等主体的监管责任,同时也进一步加大了对参与虚假诉讼等违规执业人员的制裁打击力度。

《规定》的出台,是湘西司法行政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坚守公平正义底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打击虚假诉讼的各项工作部署的积极探索,为进一步提高整治实效,推进司法诚信体系建设和优化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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