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培训信息
关于举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施行。为了帮助我省广大律师更新专业知识,了解条例出台的立法背景,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主要内涵,解决执业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省律协决定于2011年7月2日举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执业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7月2日(星期六)全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湖南律师教育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多功能报告厅和模拟法庭

三、培训内容、主讲人

主题一:“新拆迁条例”的立法背景与基本原则

主讲人:沈 岿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题二:房屋征收中的律师实务

主讲人:王才亮 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四、培训费用和食宿安排

1、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2、住宿:学校周围有集贤宾馆、麓山宾馆、天马大酒店、东麟阁大酒店供选择,费用自理;

3、用餐:7月2日省律协统一安排中餐,就餐地点在湖南大学第五学生食堂二楼玫瑰园餐厅(法学院旁边)。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记入继续教育培训课时。各市、州所属律师在培训结束后将本人登录册直接交到所在市、州律协盖章;省直会员所律师在报到时提交培训登录册;

2、参训人员请于7月2日上午8:30前在法学院二楼模拟法庭门口签到;

3、各市、州所属律师统一在其所在市、州律协报名。请各市、州律协秘书长负责通知和落实本市、州参加培训人员,并将参训人员名单统一上报。各市、州律协和省直会员所务必于6月28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填写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专题讲座报名表”上( Excel格式),发送电子邮件至42479833@qq.com。

联 系 人:高 晶 波

联系电话:0731-84586322

箱:42479833@qq.com

附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专题讲座报名表.doc

湖南省律师协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湖南省律师协会版权所有,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湘ICP备150096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