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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民商事案件再审、申诉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继新《民事诉讼法》施行、再审制度改革推进以来,民商事再审案件已成为律师业务新的增长点,并为律师行业带来新的业务机遇。民商事再审诉讼案件,因其审理级别高、案件难度大,对律师的专业要求也更高。为帮助全国律师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申诉、再审问题相关政策规定、熟练掌握民商事再审案件流程和应对策略、正确理解并运用民事诉讼法相关内容,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将举办2013民商事案件再审、申诉论坛(并拟于8月在北京举办2013政府首席法律顾问论坛)。详情请登陆中国律师教育网(http://www.lawyer-edu.com/)查询。为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1372022日 北 京

(报名截止日期:2013714日;报到日期: 721日星期五)

二、参加对象

各地律师协会负责人与有关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及骨干律师。

三、内容及师资安排(附件2

四、费 用

民商事案件再审、申诉论坛:2380/人;政府首席法律顾问论坛会务费:2680/人 。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联系方式

1.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 话: 0106222205062227510   联系人:彭 顺(13683678169

  : 0106222751062222050   E-mailabcpeixun@263.net

2.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      编:100034

电 话:010-66188780                   联系人:周老师

六、其他事项

1.请参加者填写报名表并传真至组委会。组委会收到报名表后将提前一周发送报到通知,告知报到的具体安排事项

2.本通知发送范围有限,欢迎地方律师协会助组织相关单位人员集体参加学习

3. 本次论坛将围绕“申诉再审”主题开展论文征集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委员会从应征论文中评选优秀论文若干,并颁发证书

 七、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本中心培训项目会在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cls.org.cn)予以公布。其他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举报电话:01066188780

 

附件:1.报名表 .doc        2.两个论坛日程安排 .doc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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