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培训信息
关于举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操作实务专题研修班的函

各有关单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 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 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 全会精神,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 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当前形势和政策, 研讨交流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依法执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 能力水平,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将举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操作实务专题研 修班。届时,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做专题讲座,并与参会代表现场交流互 动。现就相关事宜函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1.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情况、新形势、新要求 2.行政程序的内涵和构成要素、法定程序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3.如何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4.政府法律顾问法理及其实务 5.政府采购法律实务及风险防范 6.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创新路径 7.政府重大建设投资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重点难点及技巧 8.律师担任政府顾问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二、参加对象 各地人民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各司法厅(局)负责人和有 关人员;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优秀律师;各高校相关院系的 负责人及骨干教师。 

三、主讲专家 本期研修班以“政府法律服务”为主题,内容涵盖理论与政策、方法与 实践、综合素能等三大模块。中国人民大学有关专家和国内优秀律师进行 专题讲授。

 四、时间及地点(共两期) 第一期 2016 年 8 月 20 日-23 日  银 川 (报到日期:8 月 19 日,星期五) 第二期 2016 年 9 月 10 日-13 日  成 都 (报到日期:9 月 9 日,星期五) 

五、收费标准 研修费:2200 元/人(含场地费、专家费和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 费用自理。

 六、报名方法 1.参加人员请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尽早以电子邮件报名。具体报到 地点、时间安排和乘车路线等事宜于开会前一周告知。 2.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  010-89395669    传 真:010-89395669 联系人:田 源        E-mail:zgfxhpx@163.com 3.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电 话: 010-66188780    联系人:王晓舟 

七、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 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 其它单位未经授权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 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查询本中心培训项目可登录中国 法学会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cls.org.cn)或者致电本中心。咨询、举 报及投诉电话:010-66188780。 

中国法学会89号文件.pdf



湖南省律师协会版权所有,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湘ICP备150096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