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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服务价格管理处副处长孔珲一行来我市调研律师服务收费情况
发布日期:2015-09-24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628

    9月22日,省发改委服务价格管理处副处长孔珲、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汤力勃、市发改委服务价格管理处副处长林伟忠一行5人来我市调研律师服务收费情况。调研组先后前往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和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考察,并在市律协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王剑,市律协副会长吴松祥、秘书长向良军及5名律师代表出席会议。

       

     律师代表表示,当前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应适当提高,主要基于以下几点理由:一是目前我省的标准还是2006年制定的,2006年以来CPI大幅上涨,律师生活水平受到影响,与周边省份相比,我省的标准也明显偏低。二是相对于其他行业,律师行业具有很强的公益性,承担了许多政府职能,却没有从政府获得相应报酬。三是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参与环节增多,工作量加大,律师的辛勤付出应在服务费用中得到体现。

王剑处长认为,目前民商事案件的收费已全面放开,而刑事案件因涉及的人群特殊,收费标准定得比较低,导致刑事辩护律师收入水平普遍较低,事实上,刑事案件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对律师的需要更迫切,对律师的业务水平要求也更高,相对于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案件面临的困难更大,风险更高,而收入却明显偏低,严重影响律师积极性,有必要提高刑事案件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当前的法律服务市场是一个买方市场,即使全面放开,也不会出现服务费用奇高的现象。

汤力勃副处长说,当前刑事辩护率偏低,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刑事辩护难度大、风险高,二是刑事法律服务收费偏低。因此,即使放开了刑事法律服务收费,刑事辩护率也未必会提高。

孔珲副处长表示,省发改委将认真研究广大律师的意见,新的价格标准将力求从律师劳务价值、律师行业发展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三个方面取得平衡,希望广大律师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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