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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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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律师协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相关法律成立的行业自律性组织,是由长沙市全体律师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受长沙市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监督和上级律师协会的指导,依法对长沙律师实施行业管理。

  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在长沙律协注册的执业律师为长沙律协的个人会员;长沙市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外地律师事务所在本市设立的分所为本会的团体会员。

    长沙市律师协会的主要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做出贡献。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律师业发展规划和律师执业规范,支持律师依法执业;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和督查,开展律师的交流培训活动;协调律师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宣传律师工作、举办律师福利事业等。

    律师代表大会是长沙市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律师代表大会有下列职权:

       1、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他重大事项;

       2、选举、罢免本会理事;

       3、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4、制定、修改协会章程。

   常务理事会为理事会的常设机构,由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下设由正副会长牵头的各种专门和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某一方面的事务,组成各种业务研究会,开展业务研究活动。

       长沙律协下设参政议政与公益服务委员会、权益维护与法律监督委员会、纪律惩戒与职业道德委员会、继续教育与业务拓展委员会、考试考核与奖励评审委员会、宣传交流与文化建设委员会、发展战略与行业规则委员会、青年律师与人才培养委员会、资产财务与律所建设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十个专门委员会和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司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涉外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医疗与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资源与环境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农村与城镇化专业委员会、投资并购专业委员会十六个专业委员会。

  律师协会设有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决定,承担协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有办公室、会员部、党委办、业务培训部、对外宣传联络部和会刊编辑部六个部门。

    截至2018年6月30日,长沙市律师协会有5290名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318家。


长沙律师协会官网:http://cslawyers.com.cn/index.asp

长沙律师协会公众号:153611986764894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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