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律师协会 印发《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07-20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530

  近日,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律师协会印发《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司法局、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所管委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基本要求,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全方位加强律师队伍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律师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律师行业党建的实效性全面提升。全方位压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持续加强律师协会自律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建设,促进“两结合”管理体制不断健全。全方位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与各部门的联动质量与频次,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依规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构筑良性规范互动关系,以高质量法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学习自查阶段(5月中旬至6月底)

  1. 划定学习自查重点。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省直会员所管委会要参照律师行业重点制度清单(附件1),结合实际分类分层次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强化部门联动、日常监管履职、维护执业权利为主,对律所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内部管理为主,对律师、实习人员、行政辅助人员以强化政治引领、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行规章制度为主。

  2. 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省直会员所管委会要抓好学习计划的贯彻落实,创新形式方法,开展集中培训、竞赛答题、知识讲座、线上培训等活动。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于5月联合推出线上答题活动,各地要组织引导执业律师、实习人员、行政辅助人员积极参加,答题情况适时通报。

  3. 梳理问题和建立整改清单。律师事务所要重点对照《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加强和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规定》《湖南省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指引》等,认真查找党建开展不力、管理制度缺失、执业监管不够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重点对照《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律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查找部门间沟通不畅、律师管理弱化虚化、律师执业权利维护不力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和省直会员所管委会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普遍性、体制性、机制性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部门和整改时限。在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单位,以及辖区内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的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后,形成整改方案。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初至9月底)

  1. 强化整改实效。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省直会员所管委会要对照整改方案,指导、督促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综合运用教育培训、表彰激励、处罚处分等方式引导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综合运用执法检查、投诉举报处理、评先评优审核等程序,重点监督律师事务所贯彻落实相关制度情况。律师事务所要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同时,加大对本所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遵规守纪情况的监督力度。各地要及时推广和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或者律师事务所要以召开现场会或刊发工作专报的方式,及时交流先进经验。

  2. 强化督促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省直会员所管委会要加强督促指导,以问题为导向,在8月底前对问题较多和整改任务较重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事务所开展驻在式指导,重点聚焦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履职、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等情况,重点督促指导政治引领作用是否发挥、突出问题是否真正有效解决、群众关切关注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回应。

  3. 强化检查评估。律师事务所要在9月15日前按照隶属关系向司法行政机关或省直会员所管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清单和活动推进情况报告。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在9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清单和活动推进情况报告上报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和省直会员所管委会要认真梳理分析,充分总结提炼,形成高质量的整改落实清单和活动推进情况报告,于9月26日前上报省司法厅。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省直会员所管委会要根据管理权限,会同律师协会在9月下旬派出工作组,通过回访、评议等方式,逐一对律师事务所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评价,逐项检查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省司法厅将建立通报制度,对于问题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地方,责令限期整改,纳入工作考核。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初至11月底)

  1. 形成理论经验。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结合上级部门的部署和律师工作要求,联系各地工作实际和活动效果,于10月初对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省直会员所管委会分别拟定2个选题,开展理论研讨活动。各地要针对选题撰写2000字左右的理论文章,于10月31日前报省司法厅。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评选优秀理论文章后编印下发。

  2. 开展全面总结。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各律师事务所要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认真整理台账资料,对照活动目标和活动责任清单(见附件2),查看制度落实重点工作是否完成,加强统筹调度和跟踪问效,推动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省直会员所管委会工作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省司法厅。

  3. 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省直会员所管委会要结合律师行业党建、律师队伍建设、律所管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查处等工作内容,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抓准抓实律师工作核心要义,完善律所考核目标和方式,实现常治长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省直会员所管委会要把“制度落实年”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专题研究部署。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和律师协会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全过程、全方面抓好落实。有条件的市州可探索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相关活动。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省直会员所管委会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结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等,指导、督促律师事务所深入推进“制度落实年”活动。律师事务所要主动认领任务,逐条逐项抓好落实。要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的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列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将宣传工作贯穿“制度落实年”活动始终,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宣传机制。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好的经验,注重发现和树立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在全社会树立“人民律师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以更高质量推动新时代律师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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