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 持爱前行 ——记湖南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王莹
发布日期:2023-02-09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36

  她是一名律师,她坚持“服务他人、回报社会”的奋斗宗旨,执业19年来,她所办理的数百件案件,没有一例投诉。

  她是一位律师协会会长,她积极投身行业建设,奉献于行业发展,带领当地律师以专业力量践行公益,成为当地靓丽名片。

  她就是——湖南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律师、湘潭市律师协会会长王莹。19年来,无论处在什么岗位,她都以正为道,履职尽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2022年6月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不忘初心使命   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1998年中秋节,王莹在走亲戚时遇到一个曾经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年轻人被关押六年后,经过律师的辩护洗刷冤屈,改判无罪。

  这件事深深的震撼了她,自此她了解到律师可以维护他人的正当权利,让蒙冤者看到正义之光。她当即暗下决心,要成为一名律师,帮助他人,伸张正义,让更多人明法知理。

  经过一年半的自学,2000年她以湘潭地区第一名的成绩考取律师资格并进入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工作。

  2007年“黑砖窑”事件震惊整个中国,“失踪”14年的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村民周道明作为其中一员被山西省永济市政府从黑砖窑中解救出来,当地政府按照遣返流浪人员的标准给予其1220元补助并送回湘潭。

  周道明走失14年,换来的仅仅是1220元工资,看到相关报道后,王莹等律师为周道明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带着他远赴山西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徒步找到了四座他曾工作过的砖窑,挖掘并落实了他被强迫劳动的证据,最后永济市劳动局根据已确认的事实,按照20个月的标准给周道明结算了20000元工资,另加发了1000元作为慰问金。

  “周被奴役的案情,追溯到2004年3月就断了线索”王莹说到。

  维权工作结束后,王莹仍然持续关心帮助周道明,15年来时常对其进行慰问和救助,2010年周道明因小肠坏死导致多脏器衰竭,但自己拒绝就医治疗,王莹为其垫付医疗费用送其到医院就诊,还组织募捐为其募得医疗费一万余元,最终在医生的全力抢救下挽救了其生命。

  律师为“中国被奴役最久的黑砖窑农民工周道明”千里维权并救助其生命的事迹得到中央电视台、湖南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自执业以来,王莹共办理了各类案件六百余件,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她还积极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案件效果和社会效果。

殚精竭虑   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翻开王莹随身携带的记事本,从早到晚,满满都是关于律协的工作安排。

  担任湘潭市律师协会会长以来,她积极投身行业建设,在她的主导下,湘潭市律协率先在全省成立“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宣讲团”,开展100多场知识讲座,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市律协还每月开展一次富有特色的“法律大讲堂”活动,组织全体律师进行“四个全面”战略、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大型培训,形成了湘潭律师热爱学习、追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在她的推动下,湘潭市律师协会与环保协会良性互动,互帮互促,开展“关心环保从关注立法开始”项目,坚持对环保领域立法开展研讨并提出修改意见,她还承办了湖南省首起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污染企业投入数千万元进行全面整改,并对污染区域进行修复,支付环境损害赔偿金,在全省乃至全国均有良好反响。

  在王莹的带领下,湘潭市律师协会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她也先后获评湖南省优秀青年律师、绿色湘军十大人物、湖南省最美湘女、湘潭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从下岗女工到律协会长,个人的成长与时代的进步息息相关,律师的使命与时代使命紧紧相连。作为一名律师,只有紧紧把握住时代脉搏,意识并承担律师的时代使命,才能把职业做成事业,真正承担起不忘初心、不负时代的责任”王莹说到。

  19年来,王莹牢记初心使命,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一名法治工作者新时代司法为民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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