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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就张时孟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作出回复
发布日期:2013-04-10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49

49,省检察院就湖南中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时孟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回复省律协,基于张时孟案庭审时重要证据发生变化,决定将该案撤回起诉,为确保张时孟案的公正处理,要求株洲市院将张时孟案指定由石峰区检察院以外的人民检察院另行进行审查。

省律协在接到株洲市律协关于张时孟案的报告后,与株洲市律协积极了解案情事实,多次同办案机关沟通,要求保障律师权益,依法办案,并协调辩护律师依法阅卷。后专门召开了由省律协权益专门工作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省内知名刑事辩护律师等有关人员参加的研讨会,研究案情、办案程序等问题,将有关情况汇总后与省检察院进行了反映和沟通。314日、20日和47日,省律协先后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发布了案件沟通进展情况,回应律师关切。省检察院获知情况后高度重视,就该案处理专门听取省律协、律师代表的意见后,作了上述答复。

省检察院历来重视与律师的沟通,每年度均召开由检察长主持的律师代表座谈会,组织省院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专门听取律师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有关问题切实加以改进,努力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省检察院对张时孟案高度重视,派员会同两名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对该案调卷审查,并就该案处理听取省律协、律师代表、人大代表等多方意见,是其始终坚持维护司法公正、提升执法公信力、真诚接受监督作风的一贯体现。

省律协对律师们支持省律协工作,积极关注该案表示感谢。省律协负责人认为,律师们同时要通过该案进行必要的反思总结:一是要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严格依法规范执业,要切实提高防范风险的意识和执业技能,从根本上预防类似案件的发生;二是要在维护律师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维护律师职业“专业、理性、审慎”的品格,维权行为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依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切勿在不了解案情时,渲染有关事实和背景,挑动对立情绪,激化冲突事态,避免损害律师行业及司法形象;三是要在维护律师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司法公正,要尊重司法机关依法惩治犯罪的职能和依法侦办案件、查清事实的措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途径促使个案得到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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