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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举办《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12-12-31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62

1222日,省律协在长沙举办《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石宏处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分别作了题为“民诉法修改及其立法考虑”、“民诉法新制度及实施解读”的辅导。全省483名律师参加了讲座。

831,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民诉法》完善了当事人举证制度、简易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等,强化了法律监督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主要亮点表现为:设立小额诉讼制度实行一审终审,规定了公益诉讼制度,首次对行为保全问题作出规定,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要先调解,进一步完善开庭前的准备程序,公众可查阅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赋予当事人启动鉴定程序权利,当事双方可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增加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方式,将民事执行活动纳入法律监督,申请再审的时限缩短至六个月,证人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负担,增加专家出庭参与诉讼的规定,明确二审程序开庭审理的条件,与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相互衔接,增加对案外被侵害人救济程序等。

石宏处长、张卫平教授围绕上述修改,紧密结合律师执业实践,从“立法考虑”、“民事诉讼制度”的角度分别作了详细解读,信息量丰富,实用性强,有助于律师把握立法原意,准确理解修改条文,在执业过程中正确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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