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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我省涉外经济发展
发布日期:2013-01-17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291

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律师    贺志军

摘要:完善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经济社会和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需求,是促进我省涉外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效,带来了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但仍然存在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市场主体和全社会日益增长的高层次实际需要的问题。我们宜树立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是政府职责的观念,尽快完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知识产权政策体系、非营利专业化服务体系,并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

 

一、完善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重大意义

公共服务是以合作为基础,强调政府的服务性,强调公民的权利,是政府介入的一种服务供给机制。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为了应对时代发展的挑战与要求,主要发达国家以“政府外包”、“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形成了政府与社会合作供给公共服务的格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是强调知识产权政府管理部门的服务职能,使用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创新服务载体和服务形式,丰富服务产品和服务内容,满足人们生活、生存与发展的直接需求,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它贯穿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及创造财富的全过程。完善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具有重大意义和紧迫性。

(一)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2008年国务院颁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要求,要“构建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规范知识产权评估工作”、“构建信息充分、交易活跃、秩序良好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等。省第九届党代会就提出要“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目标。20l0216日,《经济日报》刊发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润儿题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支撑引领作用》的署名文章。可见,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需要知识产权引领方向;科技进步和创新需要知识产权提供支撑和保障;协调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需要解决好涉及民生的知识产权重点难点问题,促进知识产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全社会对知识产权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强,需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二)是经济社会和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需求

当前世界已进入后危机时代,各国都在研究通过科技革命催生出一批新兴产业来摆脱危机。我国正在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着科技创新的方向,也代表着产业发展的方向。新兴产业主要以高新技术为主,其本身就是知识产权的密集区域;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中,自主创新是关键,而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支撑和动力,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保障。我省在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新能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为此,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应进一步发挥政府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基础环境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知识产权具有天然的公共性,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智力成果在交换和消费中并没有损耗和丧失,反而可以通过知识的积累和应用,实现知识的增值。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也内在地需求公共服务。一方面,知识产权累计量的增长,需要我们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更高层次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十一五”期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获得较快发展,专利申请受理量快速增长,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45.1万件,是“十五”期间的2.6倍;PCT国际专利申请3.6万件,是“十五”期间的4.3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10年中国有效专利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有效专利共计221.6万件,其中国内有效专利所占比重达到82.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年-2015年)规划纲要》将“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明确列入“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提出到2015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3件;并明确提出,培育壮大高技术服务业,积极发展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支撑服务。同时,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对专利风险识别与控制、专利预警分析、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等方面的服务需求日益凸显。另一方面,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不同环节发展不平衡,中小企业、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等不同主体知识产权发展不平衡等现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相对薄弱,知识产权转化难成为困扰事业科学发展的严重问题。这些都需要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整体发展,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针对性和差异化服务,进而促进知识产权事业的科学发展。

(三)是促进我省涉外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我省涉外经济发展正处于上升期。涉外经济活动与知识产权如影相随,促进我省涉外经济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问题,尤其是通过良好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我省涉外企业的竞争力。

一方面是被动维权情形下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据国家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披露,2010年全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共发起58337调查,其中有19起调查被诉方涉及中国企业,占调查总数的1/3337调查总数及涉华案件总数均达历史新高。这19起案件的特点是:均为专利侵权诉讼;涉案产品绝大部分为机电产品,特别是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如动态随机存储器、显示设备、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喷墨墨盒等;大部分案件涉及国外在华投资企业。2010115,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针对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投资中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尽快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海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这要求政府应尽快完善相关涉外经济活动中涉知识产权的公共服务。20111117商务部成立了“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该中心为走出去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了解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提供了一个平台,其主要职包括:发布海外知识产权预警信息,建设并完善海外维权专家库、法规资料库等数据库,开展重点行业知识产权竞争与布局调查,建立涉外知识产权重大纠纷协调处理机制,通过政府间知识产权交流机制推动知识产权重大案件的解决,提供境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等工作,并通过培训、研讨、宣传等形式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意识与能力。我省应积累经验,未雨绸缪。

另一方面是主动情形下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伴随着科学技术全球化的应用,我省企事业单位去海外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愿望逐渐强烈。如然而,由于各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不尽相同,故想去海外申请知识产权保护,首当其冲要了解的就是该国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为方便广大企事业单位去海外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了解其信息服务,

二、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一)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尤其是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后,我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开始建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完成了《专利法》的第三次修改。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制定了一批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政策措施。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国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初具规模,确立了包括国家专利数据中心、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和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在内的三级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框架;逐步建立覆盖全国不同区域和行业的立体化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培训体系;初步建立了包括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主题展会等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专利预警分析工作等。

我省已积极投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2006年启动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后,2007年,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又把它列为年度重点工作,该平台的整体规划和可行性论证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建设方案顺利通过了专家组第一次评审;9月底,信息平台的中外专利数据库和网络安全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并对外开放。2007年年底,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了组建“中国(湖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湖南省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是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直属事业单位,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投资建成,为全省专利检索和专利法律状态认定的权威机构,中心主要职责和服务有:(1)专利法律状态认定和专利广告出证;(2)本行业信息检索、信息加工处理、信息统计和信息发布,包括国内外专利查新检索、专题检索,专利文献光盘刻制、磁盘拷贝和纸件复制;(3)本行业信息系统建设,包括省局网站的建设管理、指导市州局网站的建设、远程联网专利检索的开发和为大型项目建立专用专利信息数据库;( 4)本行业信息咨询服务与教育培训;(5)本行业信息产品研制开发;( 6)专利申请、专利评估、专利保护和专利担保的咨询服务;( 7)组织专利技术的推广实施,组织专利项目转让和合作,举办有关专利项目的展览会、新闻发布会等;(8)专利技术和专利申请技术开发;(9)专利法律顾问。

中国(湖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统一设立的46家中心之一,通过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服务热线“12330”。根据省编委《关于湖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机构编制的函》(湘编办函[2011]54号)文件规定,中心为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直属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中心以“热情、严谨、高效、协作”为工作原则,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知识产权维权的重要渠道。服务范围包括:(1)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咨询服务,并提供涉外知识产权诉求的指导和支持;(2)接受社会公众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进行的举报和投诉,并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办;(3)受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请求和组织实施;(4)为社会各界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服务。

为实现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目标,经省知识产权局和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并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2007年开始在我省启动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颁行了《湖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培育工程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实行滚动式发展,启动以后逐步推开,培育期限为34年。通过培育,企业要实现办法规定的目标和任务;对纳入我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的企业(“培育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优先给予政策性扶持,包括:优先推荐参加“中国专利奖”、“湖南省专利奖”、“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的评选;帮助培育企业争取国家和省级重大产业化项目;推动培育企业的主导产品、优势技术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和国家技术标准,优先推荐培育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知识产权软课题和专利战略推进工程项目;建立省、市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快速通道,对培育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给予重点保护,培育企业被侵权时,有关部门要尽快立案、尽快处理、尽快结案;培育企业遭遇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时,要帮助和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支持培育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库,帮助培育企业开展专利信息的分析、利用,支持人才培训工作;帮助建立专利工作站,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制定规章制度,开展技术情报分析和战略研究,制定企业及产品的知识产权战略。该项工程已经取得良好的政策效果。

根据《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湘政发〔20098号)和《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专项工程推进计划(2010-2015)》(湘政办发〔201039号),2010827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强信息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知发〔201062号),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我省专利信息利用工作要达到如下目标:建好1个区域专利信息数据中心,重点建设湖南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50个技术创新平台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我省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题专利数据库;支持100家我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引导500家中小企业建立专利信息查询和应用系统;培养10000名具有现代管理知识和相关工作能力的知识产权信息应用人才。

(二)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效与问题

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带来了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

2010年,湖南省自启动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来,全省企业通过数据中心下载专利信息日平均5000余条。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企业专利服务平台、电子申请受理和OA系统上线运行,大多数市州知识产权局建立门户网站或电子政务系统。建成了“中国·株洲轨道交通专利信息中心”、“中国·湘潭机电专利信息中心”。长沙市建成工程机械、生物医药等5个重点行业专利数据库。全省70多家培育企业建立各类专题数据库。全省4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成立2年来,共接待咨询1300余次,帮助全省企业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开展维权活动48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全省21家专利代理机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执业人员100多人,2010年湖南省专利代理量同比增长14.6%,长沙代办处电子申请率在50%以上。

2010年,长沙市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共申请国内专利9071件(其中发明专利3670件),国内专利申请量排名地级省会城市第2(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排名地级省会城市第1),国内专利授权量居地级省会城市第l(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居地级省会城市第1位、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第8位)。2010827,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准长沙市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20101018,长沙市举行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启动暨项目签约仪式,长沙成为全国首个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的城市。

但整体来讲,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仍然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市场主体和全社会日益增长的高层次实际需要。主要表现在公共投入相对短缺,总量供应相对不足,公共服务的结构和布局有待优化,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仍需扩大等;公共服务政策不到位,与法律法规不够配套;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合作供给格局尚未有效形成;知识产权信息传播、运用的能力较弱等。

三、完善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

当前,为应对世情、国情、省情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紧迫要求,在短期内难以有效形成政府主导、非营利组织和中介服务机构多方参与的公共服务合作供给机制的情况下,应积极发挥政府服务职能作用,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公共服务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基本满足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公众需求和促进我省涉外经济发展。

(一)树立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是政府职责的观念

《湖南省专利条例》于20111127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该法规第六章标题就是“专利服务”,其中涉及政府公共服务的有4条:第39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依托政府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专利公共服务平台和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开展专利信息加工和专利战略分析,为专利创造和运用提供政策指导、技术咨询、信息共享、市场开发、出证确权等公共服务。”第41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专利维权援助机制,依法开展专利维权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专利维权的信息、法律、技术等帮助。”“鼓励专利维权援助机构、专利中介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专利维权援助。”第42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指导、推动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开展专利预警,监测重点企业、行业、领域的国内外专利状况,制定应急预案,防范和化解专利风险。”第44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机制,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体系和培训基地,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组织培养专利专业人才,开展专利人才培养的对外合作,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专利人才。”

由此可见,该法规从专利公共服务平台和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专利维权援助机制、专利预警机制、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机制等方面,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所负有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职责。

(二)完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从服务的功能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可分为申请代理援助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展示交易服务、维权援助服务、融资与产业化服务等,其中,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是所有相关服务的共同基础。因此,首当其冲的是,要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和完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和交流平台,以国家专利数据中心基础数据资源为依托,建设国家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与分布于全国的专利信息服务站点形成专利信息传播网络,提供集各种专利信息服务与交流于一体、功能完善、使用方便快捷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推动地方建立信息共建、资源共享的知识产权信息采集机制,丰富平台资源,为社会提供专利文献、商务贸易、交易评估等知识产权综合信息。

其次,建立知识产权信息跟踪服务体系。做好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等专利信息服务,积极开展专利分布研究和趋势预测。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知识产权跟踪服务机制,针对突发、重大、关系民生的自然突发事件,制定知识产权应急预案,搜集国内外解决处理、降低危害方法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专利文献,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法;加大对关系国计民生热点问题的关注力度,组织专业力量进行跟踪研究,收集、整理有关监测、预警、控制、处理等技术领域和应用类实用技术的专利信息,为有关部门加强监管、解决问题提供专利技术和信息服务。

我省政府网站建设在全国排名靠前,如2011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长沙列省会城市政府网站第一名,湖南列省级政府网站第九名。我省有能力、也更应重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网站建设。

(三)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一是建立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形成机制。建立调查研究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针对社会需求,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形成政策制定机制,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各个环节不断扩大政策制定力度、提高政策制定水平;建立政策评估机制,设立政策评估指标体系,确立政策评估的模式、方法等,对政策实施动态管理。

二是推进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的形成。制定符合不同产业需求的专利政策,加快行业共性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出台合理有效的专利扶助政策和区域专利转移鼓励政策;制定知识产权债权和股权融资的扶持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制定鼓励知识产权许可及转让的相关政策,完善知识产权成果的登记、分享、许可、转让、投资创业的利益分配制度;研究制定支持和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与措施体系;研究制定激励和支持公共服务合作的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公共服务合作软环境;推动制定有利于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发展的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商用化服务业等。我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取得良好的政策实效;宜以之为样本,展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政策制定、实施、评估等系列工作,其经验可以推广到知识产权其他政策领域。

(四)完善非营利专业化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工作,形成多层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和合作单位数据库,为做好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搭建新的工作平台;建立包括涉外专利维权援助基金在内的多种援助机制,做好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指导工作,积极帮助我国企业和权利人应对和妥善解决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尝试提供对知识产权纠纷的事先协助调查,帮助当事人获取证据等深层次服务;加大对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争端的专业指导,提升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水平。

二是构建企业知识产权业务指导体系。引导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经营各环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预警监控管理等工作规范。鼓励和支持企业实现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注重核心技术和产品的知识产权创造;指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的实施、转移、交易、融资、运用工作,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鼓励企业通过购买、联合重组、特许经营、补偿贸易、许可专利联盟等方式获得与运用知识产权。引导帮助企业提高全方位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鼓励和支持行业或产业部门建立规范的、专业的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和咨询服务体系,适时向企业提供专业服务。这方面也应重视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配合作用,如《湖南省专利条例》第43条就规定“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应当为会员的专利创造、申请、保护、运用、维权等提供指导和帮助”。

(五)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

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亟待培育。以长沙专利代理机构为例:自2000年从政府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到完全脱钩改制走向市场的“完全市场化”运行以来,现有专利代理机构11家,其中国防专利代理机构3家,驻长分支机构2家;在6家本地专利代理机构中,有3家为有限责任公司, 3家为合伙制企业;还有3家具备涉外代理能力。全市(不含军队2家专利代理机构)从事知识产权代理工作的有140人, 50岁以上的有29人,占从业人员的20.7%,35岁以下的有75人,占从业人员的53.5%;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有19人,占从业人员的13.6%,具有本科学历的有94人,占从业人员的67.1%;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有61人,占从业人员的43.6%。20091-9月专利代理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总量为4596件,其中专利申请总量为3377件,占总代理量的73.5%,发明专利为1502件,占专利申请量的32.7%。但仍存在缺乏高端人才与服务能力,服务种类单一、业务范围狭窄,社会认知度低等问题。目前,长沙市专利代理服务经营行为单一,培育和孵化企业的能力不足,基本集中在办理专利申请环节,在专利纠纷诉讼代理、专利权复审无效代理、专利技术和产品的许可与贸易、无形资产的评估、专利技术和产品的检索、咨询服务等方面涉足不深,尤其是在确定研发路径方向、企业专利保护策略构建等前瞻服务和专利技术交易转让及产业化实施等服务难以做实。

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一是要推动商用服务业的发展。《湖南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鼓励发展专利代理、检索、评估、鉴定、交易等专利中介服务。”积极推动专利服务外包、专利权托管经营、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专利权交易和转化、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行业及产业专利分析等领域的业务拓展和市场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商用服务活动;探索设立由国家引导、多方参与、多种形式的专利运营基金,用于维持、购买、运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有价值的知识产权,组建专利池,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及重大专项中实现知识产权战略性部署;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共建,积极吸收风险资金,加强专利深度开发,鼓励专利联盟以专利池为核心,成立专利经营公司。建设多层级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训工作体系,拓宽人才选择途径,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引进计划,打造一支能够提供综合性服务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

二是要加强业务监管。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和服务标准,建立健全指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机制,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建立诚信管理、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管理制度;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服务机构的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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