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律师协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湖南省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湖南省律师协会章程》,对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实施行业管理。
湖南省律师协会成立于1983年,至今已历十届。截至2026年3月,共有1240家律师事务所,正常执业社会律师30322名。全省14个市州建立了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由95名理事组成,设会长1名,副会长10名;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常设机构,由31名常务理事组成。省律协监事会负责监督工作,由9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3名。下设党建工作委员会、战略规划与行业规则委员会、职能发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委员会、参政议政委员会、权益保障与职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惩戒委员会、惩戒复查委员会、教育培训与实习人员事务委员会、宣传交流与文化建设委员会、市州律协与律所建设指导委员会、青年律师委员会(行业团组织工作委员会)、女律师委员会、涉外法治工作委员会、公职与公司律师委员会、文体与会员福利委员会、财务与资产委员会17个专门委员会和刑事专业委员会、民事专业委员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社会治理与调解仲裁专业委员会、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医药卫生与大健康专业委员会、文旅传媒与体育专业委员会、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公平交易与公平竞争专业委员会、执行与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等21个专业委员会。
律师协会设立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省司法厅院内,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下设办公室、党建办(研究室)、会员部、宣传部、业务培训部、财务部等部室,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对外协调有关单位,并为会员提供各项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