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举办私募股权与证券上市高级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湖南省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1-07-15 浏览量:0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会员律师事务所:

私募股权与证券上市业务是我国商业律师的主要业务,既不同于传统诉讼业务,也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业务。它体现并直接考量律师执业的综合素养、执业律师的核心价值和律师行业的从业标准。谁能抓住作为资本市场主要业务的私募股权与证券上市业务,谁就赢得了商机。如何高度专业并安全、规范操作,正是我国商业律师及投融资人士要面对的巨大挑战。为此,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2011614日至630日在北京举办私募股权与证券上市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参加的律师请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报名表自行报名。

附:关于举办私募股权与证券上市高级研修班的文件.doc

            湖南省律师协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