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担保法律实务、担保物权理解适用与担保案件审理暨《担保物权司法解释》前沿热点问题专题讲座的通知

发布:湖南省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4-07-07 浏览量:0

各有关单位:

担保物权是物权法体系中最活跃的领域,与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调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担保物权法律制度改革与创新,是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担保信贷在信贷总量中占比80%以上。为了更好地保护担保物权人的合法权益,便利担保物权的实现,节约诉讼资源,新民事诉讼法在第十五章特别程序中增设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一节,对担保物权实现的相关程序性问题作出了规定。近年来法院审理的以银行、担保机构等机构为主体的担保纠纷案件约占到全部民商事案件三分之一,担保业务风险问题更加突显,做好法务管理、债务追偿及风险管理对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保理、担保机构显得尤为重要。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物权法》担保物权司法解释,将把担保法司法解释当中的担保物权部分和《物权法》担保物权篇解释合二为一,包括一般规定、抵押权解释、质权解释、留置权解释以及其他问题的规定;对动产浮动抵押权、房地产分别抵押效力等实务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予以明确。

为帮助有关单位掌握担保物权法务业务实践经验和专业技巧,提高担保纠纷案件审理及法律文件审核和风险控制能力,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决定继续举办“担保法律实务、担保物权理解适用与担保案件审理暨《担保物权司法解释》前沿热点问题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将由主办单位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

承办单位: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二、参加对象

各地地方政府金融办、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担保业协会主管领导;融资性担保、信用担保、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再担保机构总经理、业务经理及风险管理部、法律部负责人;商业银行主管信贷业务、银保合作、保理及小微金融业务人员;法院、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等。

三、会议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488

讲座时间:

20148911

讲座地点:长沙市

报名截止日期:201481

四、参加办法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会议费2900/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此课题组团报名可优惠:

1. 会务组联系方式:

负责人:张 倩 13439104004

 话:01057892072  010-57892073

  真:010-57892075

指定报名邮箱:13439104004@139.com

在线QQ咨询报名:755561804

 

附件:1、会议日程安排 .doc          2、报名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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