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投诉律师情况的通知

发布:湖南省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7-12-10 浏览量:119

各市州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4)律发字第41号《关于印发律师协会投诉受理情况统计表的通知》及其《填报说明》(我会已于20061110日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律师协会投诉受理情况统计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并于1230日前上报(或传真)省律协秘书处,以便我会统计按时上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今后如没有变化,请你们每年按此时间上报省律协秘书处。

联系电话:0731-4412408

传真:0731-2240012 256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