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省直律师事务所“十佳刑事辩护律师”和“优秀刑事辩护律师”活动的通知

发布:湖南省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8-12-07 浏览量:186

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提高省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刑事辩护水平,促进律师刑事辩护业务的发展,经研究并报厅领导同意,决定开展评选省直律师事务所“十佳刑事辩护律师”和“优秀刑事辩护律师”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评选省直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辩护律师”50名;

2、评选省直律师事务所“十佳刑事辩护律师”10名。

二、评选条件

评选省直律师事务所“十佳刑事辩护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条件:

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执业,没有受到过司法机关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2、执业5年以上,近3年办理刑事辩护案件10件以上。

3、办理过3件以上有较大影响的刑事辩护案件,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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